全部服务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正科级
职能职责:
1.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3.拟定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4.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村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6.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12.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职能转变。
县民政局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党建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宣传、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民政法制宣教、政策理论研究、行业标准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福彩公益金;承担财务、资产、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和所属单位预决算。
(三)社会组织管理股。拟定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督,开展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社会救助股。拟定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监督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定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五)基层政权建设与区划地名股。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法规政策,拟定全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域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村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行政区域边界的调研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等审核报批;组织指导乡镇(场、区)地名文化传承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六)社会事务股。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际和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七)养老服务股。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八)儿童福利股。拟定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九)慈善事业股。拟定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
咨询电话:0719-6229900 传真 0719-6238176
办公地址: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13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19-6236766
办公地址: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秋冬) 15:00—18:00(春夏)
咨询电话:0719-6236766
办公地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1楼(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 15: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