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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本级规划纲要的统筹衔接;组织开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并提出建议;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全县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政策建议;负责贯彻价格、粮食、能源、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县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开发区管理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编制县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外贸发展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及相关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措施;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汉江生态经济带等有关政策,融入“一带一路”,组织协调区域合作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建议;提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组织拟订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粮食等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指导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衔接平衡全县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境内交通项目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统筹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落实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组织协调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监测及预警分析工作;拟订全县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粮油产业科技推广和交流合作,指导全县粮油产业发展;负责储粮安全,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清查)工作;落实全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区域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区域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
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秘书事务、会议活动服务、行政档案管理、建议提案承办、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访、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目标责任制管理、督办落实、机关“双拥”、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建设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任用和评先表模工作;承担局党组秘书事务;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股。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级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统筹县级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起草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建设,指导系统法治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协调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建议;提出计划期内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全面推行在线审批,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有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统筹推进全县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建设全县重大项目库;委托咨询评估机构对归口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县级权限内归口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工作;组织归口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申报;负责县本级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工作。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组织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相关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负责汇总、整理、提供国家产业政策投资信息;负责抓好全县职能部门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的日常督办工作;参谋提出全县年度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意见;负责完善优化全县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机制,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农业和农村经济股。提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生态保护与建设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农业和农村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调控措施和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提出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建议;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区域规划和农业区域资源综合规划;负责全县农业自然资源的依法综合管理。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建议,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实施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承担农业资源区划具体工作。
(六)工交能源和财金粮贸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按权限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相关规划和政策,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提出综合交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和报批工作;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全县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协调处理国防交通建设的有关问题。负责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申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协调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参与物流业、商贸流通领域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服务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外贸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组织申报全县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贯彻落实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拟订全县粮油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粮食调控和总量平衡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监测及预警分析工作;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粮油产业科技推广和交流合作;负责储粮安全,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清查)工作;落实全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全县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社会发展和价格管理股。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项目,做好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技能培训、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政策,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县本级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并组织实施;拟订少数本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定价目录,贯彻落实综合性价格政策;落实和完善全县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政策,研究提出改革实施意见及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