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优化区域内行政审批体制机制。
(二)负责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行政性收费等,并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负责协调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进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对应的行政性收费以及其他事项的办理。
(五)负责动态优化行政审批目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智能化建设、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公布、发布有关行政审批的各类信息。
(七)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检查考核以及日常管理等。
(八)负责就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及其后续监管与对应的各县直部门的协调。
(九)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工作和网格化平台对接工作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化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务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内设机构
县行政审批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信息、宣传、调研、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财务、接待、提案、议案、工青妇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党建、机构编制、人事、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以及对应的研究、实施和咨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就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与县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进行对接;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内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督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应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组织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考核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
负责纳入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负责组织实施纳入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相关现场勘验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防办、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个部门88项行政审批事项)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事项清理,建立发布全县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职责、职权事项清单。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五)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执法股
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和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组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组织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业务培训;负责建设和管理跨地区、跨行业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规范专家库管理和使用,推进专家库资源共享;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目录内县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协调督促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六)政务管理和政务公开股
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对接联通工作;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指导协调工作,承担“三集中、三到位”进驻单位窗口管理等。
(七)大数据管理和技术保障股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县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710-5815708;纳税咨询:0710-5811313
办公地址:湖北省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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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