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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是市政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综合经济部门和主管全市粮食、价格的职能部门。现有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股)、国民经济综合股(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投资基建股(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办公室)、地区经济发展股、农村经济发展股(市推动长江经济带规划发展办公室)、基础产业发展股(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社会发展股、行政审批股(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能源发展办公室、价格管理股、粮食监督股(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粮食调控股、党建办公室等内设股室13个;隶属我局管理利川市价格认证中心、利川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利川市信用信息中心、利川市粮食市场管理办公室、利川市亚行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5个事业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物价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有关问题;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五)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布局,制定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对项目建设进行审批、核准、备案;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贯彻执行外资外援项目的有关政策、决议、决定;贯彻执行电力建设的有关政策、决议、决定;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协调落实西部地区开发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能源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整措施;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按照管理权限,完成自来水、天然气等属于市人民政府定价范畴项目的定调价工作;组织对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价格认证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建议;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国有粮食企业健康发展。
(十四)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承担全市范围内军粮供应网点的资格申报和管理工作。
(十五)建立和完善地方物资储备制度,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中央、省、州、市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承担国有企业粮油仓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职能,做好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平台管理。
(十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定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审批并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指导和监督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和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
(十七)制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市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
(十八)指导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组织落实全市粮食财务挂账的处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检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激励创业创新、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平台建设管理具体工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负责推进职责范围内的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具体工作。
3.与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电价制定、改革,负责电力投资项目管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及改革。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全市发电总量目标,分解下达发电企业的发电计划,安排平衡全市电力生产,负责全市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拟定电力经济技术政策和参与推进全市电力体制改革;编制全市发电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协调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日常生产调度工作,负责监督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和电价调整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域划分工作。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的权限负责制定出台有关价格(收费)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价格(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并按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有关涉及价格(收费)的举报、投诉受理,负责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
5.与市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水利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相关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跟踪分析评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进行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提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跟踪调查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拟定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财政和金融工作;拟定企业债券发行计划;负责企业债券发行材料的审核和上报;牵头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承办企业上市推荐审核工作,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三)投资基建股(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办公室)。研究市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市预算内投资计划。研究国家投资政策,组织指导全市的国家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运行PPP模式的政策和制度,为PPP项目提供规划指导、识别评估等专业咨询。贯彻执行外资外援项目的有关政策、决议、决定;负责对外资外援项目的申报、设计、实施并进行综合平衡;做好对外资项目资金、物资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资项目的执行单位、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协调工作。
(四)地区经济发展股。组织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协调与周边县市的区域合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提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政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计划。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省内外对口帮扶工作的衔接和日常事务,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负责“乡镇生活污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态工程相关工作。
(五)农村经济发展股(市推动长江经济带规划发展办公室)。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水利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提出调控措施和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农业部门编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农业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精准灭荒”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组织实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规划,研究提出利川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和协调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布局、重大项目储备、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引导长江、清江流域绿色有序开发。负责推进长江经济带区域协作和合作交流,协调开展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融资工作;指导开展利川市清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负责利川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推进、重点规划实施情况的分析评估;负责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及督办工作。
(六)基础产业发展股(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提出全市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组织拟定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协调做好落后和过剩产能的淘汰、化解工作;组织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统筹产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协调全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负责组织提出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研究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项目布局,衔接平衡全市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参与研究、审核全市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全市国防交通规划;拟定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负责全市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等工作。研究提出和监督落实全市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国家、省和州三级开发区设立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组织拟定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研究和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测和协调。
(七)社会发展股。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编制全市人口、教育、文旅、卫生、广播电视、体育、民政、出版等领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监督。组织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物流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研究就业与收入分配工作,提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业、调整收入分配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提出利川市全域旅游的重大政策措施,配合文旅主管部门编制全域旅游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积极做好旅游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厕所革命”工作。
(八)行政审批股(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粮食产业、能源等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搞好招投标监管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研究提出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权限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项目规划,提出全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服务和相关材料的汇总、起草、上报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乡镇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计划。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初审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九)能源发展办公室。研究提出全市能源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政策措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水电、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电网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工作;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协调推进、监督相关项目建设工作。贯彻执行电力建设的有关政策、决议、决定;负责统筹清洁能源资源开发规划的编制、执行等;负责统筹协调服务电力建设项目;负责对电力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落实全市天然气(页岩气)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对穿越城区的中石化川气东送和中石油西气东输忠武线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改迁及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中石化川气东送、中石油西气东输忠武线两条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工作。
(十)价格管理股。负责编制全市物价工作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提出调控市场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参与制定全市价格改革方案;按规定权限,研究提出重要农产品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及调整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电力、天然气、城市供水、水利工程给排水等资源价格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全市各类资源补偿、环境保护收费的收费标准调整意见;落实成品油价格调整工作。承担全市国家行政机关收费以及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等收费管理工作;加强对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及价格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经营性收费、服务价格、保障性住房等的调整意见。按价格管理权限依法进行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并向有关方面提供报告资料。负责价格监测工作,对主要商品及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建立价格预警、应急机制,开展价格预警预报工作。
(十一)粮食监督股(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仓储管理相关政策的落实;承担所属国有粮食企业粮食仓储管理、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工作;指导粮油储藏先进技术的方法的推广;指导粮油质检机构做好粮油质量管理工作;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的监督管理。具体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对国有企业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国有企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粮食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粮食调控股。拟定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指导做好培植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粮食生产、开展粮油精深加工、创建优质粮油品牌等业务工作;监督执行粮食产业发展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产业化推广和交流合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的建议;拟定全市地方储备粮油的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粮食供求平衡调查、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粮食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政策法规的宣传。
(十三)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群团工作。
咨询电话:0718-7289489 传 真:0718-7264222
办公地址:利川市政务服务中心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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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18-728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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