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利川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3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下设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1个,政务服务中心共有事业编制14个,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2。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大数据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权责清单制度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大数据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权责清单制度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负责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大数据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责清单制度等工作。
(四)承担市政府纳入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优化、协调。监督和管理, 指导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会同市直相关单位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等进行管理、监督和评价。
(五)推进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管理、政务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大数据的统一指导和管理。负责数字政府建设的协调推进,统筹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管理、应用和共享开放。对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融合方案、共享目录和数据应用进行审核,对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年度计划进行备案,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
(七)组织制定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依法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举报、综合受理工作机制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股室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人事、舆情、宣传报道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办理局机关党建工作、纪检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和共青团工作;负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职责。承担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受理有关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方面的投诉并协调市直部门调查处埋,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评工作。
(三)优化营商环境股职责。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对全市贯彻落实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绩效考评;受理督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投诉、举报,协助和配合市直部门查处相关违纪违法行为
(四)大数据管理股职责。对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融合方案、共享目录和数据运用进行审核;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管理、应用和共享开放,对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年度计划进行备案;承担全市政务服务智慧平台和电子政务平台管理和维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股职责。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平台的管理和维护;依法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电子监督;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负责建设和管理市级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综合专家库,推进全市专家资源共享,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息化工作和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进场招标投标项目(行业监督部门为市直单位)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和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