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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及国内外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新型工业化发展、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参与研究全县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组织编制县级科技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拟定全县基础研究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全县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县科技安全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奖励的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拟订校企合作政策措施,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六)组织开展全县对外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建设。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措施。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九)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十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县城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城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城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四)负责机械、汽车、石化、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和所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五)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信息贲源和信息基碚设施综合利用。权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业信息安全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六)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
(十七)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八)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九)参与拟订订全县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地方性政策,指导全县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李头悟调蔡颍和观范金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南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德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及其他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全县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二十一)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全县进出口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实施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汇总编报全县年度进出口指标;指导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驻随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
(二十二)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县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我县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引资活动。
(二十三)参与拟订全县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县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二十四)拟订和执行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执行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和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政策;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依法核准全县余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对外投资行为;负责我县公民出出境就业管理,实施县内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县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二十六)根据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机构和其他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监管政策措施,对权限内的金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七)负责全县工业经济、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等年度综合评比考核、表彰申报工作,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和商贸发展的各项措施。
(二十八)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商贸流通领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活动。
(二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财务、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秘书事务、文书处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绩效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研究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推动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新闻发布与理论研究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负担情况,协调处理涉及企业负担的重大事项;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举报、投诉。承担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励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工作。
(三)高新技术股(成果转化股)。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域科技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基础研究与管理、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我县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工作;负责统筹实施校企合作工作的督办、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组织有关科技发展的重大调研,开展全县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承担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承担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科技报告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开展科技监督和评估,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争取国家、省、市各类科技重大专项。承担全县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发共享。
(四)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股(外国专家与对外科技合作股)。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拟订在县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人才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措施。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
(五)经济运行股。拟订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经济情况进行考核督导;提出生产调度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应急物资、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拟订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衔接;组织拟订综合运输的应急方案,协调不同运输方式紧急调运应急物资运输;组织协调重点站的疏运。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负责工业企业产品市场开拓、展示展销等;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措施;指导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规划与科技股。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监测分析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建议;负责技术装备进口免税的申报初审工作;承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
(七)企业发展股。负责工业企业发展规划、措施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工业企业的宏观指导;组织推进企业成长工程,提出中小企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相关政策建议;提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安排意见;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研究提出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实施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根据相关规定拟订行业发展规划、监管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工业经济发展中涉及金融领域的政策性问题,提出企业融资的措施建议;负责协调银企关系,建立完善银企合作机制,推动银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上市等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八)县域经济与产业政策股。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措施;指导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工作;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培育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
(九)外经贸合作股(贸促股)。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和执行全县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的进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技术进出口、服务贸易促进工作;研究和推广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型贸易方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和进出口预警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企业参与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随县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指导全县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会同税务部门管理全县出口退税的稽核。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承担全县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和市场开拓、机电产品进口审核登记、加工贸易管理等工作;监督协调全县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工作。
组织并指导我县企业执行国家、省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并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损害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本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工作。研究、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拟订和执行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备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和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政策;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承担全县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对接及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指导县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投资(除金融企业外)、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拟订我县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我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县外派劳务服务工作;负责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服务外包相关工作;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县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本县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有关工作;负责在本县设立的内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
(十)内贸发展股。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内会展的组织策划和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家电下乡的试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蚕丝绸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全县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指导协调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相关招商引资工作,参与相关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项目落地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十一)行业管理股(市场秩序股)。负责轻工、纺织、食品、盐业、石化、冶金、建材、磷化、医药等行业统计、监测分析、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农药的准入管理有关事项;负责医药产业发展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专项安排意见;会同有关方面协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包装行业管理和包装产业发展指导工作。
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实施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国内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等领域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县经济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经济和商务类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等。
(十二)电子信息产业化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拟订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服务业、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技术规范、标准;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状况;组织国家和省、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推动软件服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申报工作;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工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工作;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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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