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股室对外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注:1371

1、办公室(信息调研股)

联系电话:0713-5185466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和值班等工作;负责局务工作会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及决定事项的督办;牵头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政工人事股。

联系电话:0713-5185607

股室职责:负责系统内干部人事,工资审批、学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培训,人事档案管理、职称等级申报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建工作;负责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拥军、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

3、财务审计股。

联系电话:0713-5185307

股室职责:综合管理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编制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承担住建系统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审计工作。

4、政策法规股。

联系电话:0713-5185448

股室职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依法行政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合同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和落实系统内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承担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5、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713-5181870

股室职责:按照授权范围履行审批、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管理本局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接受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业务咨询;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申请,组织实施技术审查及现场检查,承担发布行政审批结果和统一制作发放许可证件工作;承担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环节的审批和服务;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审批审查和服务;承担建筑领域职业资格审查和服务;担安全生产许可、新设立企业资质等审批事项审核上报工作。

6、建筑业管理股(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5181870

股室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建筑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建筑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建筑档案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和定额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标后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应用工作,拟订建筑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与科技项目;拟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抗震设防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联合审查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7、城市建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13-5185495

股室职责: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供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供气、供热、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理;统筹全县城市建设项目库建设;拟订城区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8、村镇建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13-5183502

股室职责: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承担乡镇镇区污水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负责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重点乡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住房保障股。

联系电话:0713-5185301

股室职责:拟订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才公寓的筹集(建设)、配套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政策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工作。

10、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股)。

联系电话:0713-5185301

股室职责: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及预售、销售资金监管等工作;指导全县房屋面积测绘、产权档案、白蚁防治、租赁、安全鉴定、信息化建设等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对全县有关物业的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依法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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