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住房保障及相关政策制定实施的责任。
1.承担城镇住房保障的责任,加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及使用;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提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建议;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行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论证。
(二)承担住房、城市建设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
1.承担住房和城市建设的职责。组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道路桥梁、城市冲沟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指导,提高城市容量,完善城市功能。
2.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乡(集)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乡(集)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的职责。
1.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及装饰装修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并监督执行
3.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适合地方发展的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推广;负责全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审查备案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4.承担建设行业稽查责任。对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新技术推广。
7.承担建材行业综合管理的责任。拟订建材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制度和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征收和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代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四)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的职责。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含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五)承担燃气行业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制定燃气行业的有关规章制度;拟订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并组织实施燃气资源配置工作;负责燃气资源的开发和整合工作;负责燃气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责任;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人防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实施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八)承担县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赋予的相关工作职责。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18-8222473 值班传真:0718-8236493
办公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 邮编:445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18-4332109
办公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巫峡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18-4336600
办公地址: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神农溪社区茶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9:00-12:00,13:30-17:00,冬季: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巴东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承担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协调,对外联络;负责来文来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文档管理、普法宣传、文印印签、机关内保、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住建系统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住房和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