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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职责调整:
一、关于职责调整
1.增加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2.增加铁路专用线监管职责。
3.增加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职责。
4.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2010年三定方案: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航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调整: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行政批事项
取消、下放、涓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的职责
1.市交运输局授权市地方海事局(市航务管理局、市船舶检验局)、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的相关行政职责划入局机关。
2.将市公路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暂时依法委托市公路管理局行使。
3.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行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的职责
1.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会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指导全市重要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4.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5.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6.监督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缴等相关政策的实施。
7.协调铁路、民航、邮政、高速公路管理涉及地方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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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胡曦鹏电话:0745-2715356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值班、文秘、综合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督办、宣传、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接待、修史编志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牵头负责文明创建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创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