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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市退役军人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机关核定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股级领导职数3名。
内设职能股室3个: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行政审批股)。直属事业单位1个:资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郴州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郴州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负责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咨询电话:0735-2361901
办公地址:郴州市郴江路4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
咨询电话:0735-3332531
办公地址:资兴市阳安路519号市政务服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资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会务、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综合协调、新闻宣传、绩效考核、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和拟订相关政策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送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