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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洞口县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洞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8、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规定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规定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生产、使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
25、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标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保护股;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股等19个股室。下设10个派出机构,分别是经济开发区分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高沙市场监督管理所;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山门市场监督管理所;黄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竹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江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桥头市场监督管理所。下设5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洞口县检验检测中心;信息中心;消费委员会;洞口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0739-5326553 投诉电话:0739-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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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39)7235601
办公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华容路政务中心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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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