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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发展和改革局

蔚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313-7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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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人民路72号,政府楼4楼西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 13:30-17: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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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蔚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蔚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调节政策,牵头研究对策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国家、省、市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政策,推动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有关发展性专项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项目。规划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七)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调整。协调全县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县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境保护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协调能源行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起草有关能源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炭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价格政策。负责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监测分析和预警,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完善价格信息网络,发布价格信息。负责全县价格鉴证和价格矛盾调解工作。
(十四)组织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县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落实上级有关粮食和物资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
(十五)落实国家、省、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省、市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食糖、食盐等物资管理工作,监测县内粮食、食糖、食盐等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全县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工作。
(十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承储企业以及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八)负责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十九)负责对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储备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贯彻国家、省和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一)承担县 "双创双服" 工作领导小组、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开发领导小组、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县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工作,制定建立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督办、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党建纪检、老干部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县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五年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关政策建议。协调推进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工作,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等工作。负责县 "双创双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农村经济股

研究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村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牵头组织特重大农村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水利、林业、草原、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以工代赈等方面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提出生态安全相关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社会发展股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监测研判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参与研究提出我县贯彻国家、省、市财政、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审核申报工作;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项目政银企对接。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

(五)地区经济股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负责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安排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实国家、省、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安排能源资源节约、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及城镇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项目管理工作;组织争取上级相关政策、资金、项目支持。负责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和节能监察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股

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提出相关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申请民航发展基金提交补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部署,提出我县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与省、市协同办的沟通对接工作。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负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工作。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产业发展股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推进。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推进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提出全县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研究提出我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按权限负责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工作。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协调全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领域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及时掌握和反馈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并协调、督导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能源股(县电力办公室)

负责传统能源综合业务和体制改革有关事宜,协调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相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起草有关能源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炭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工作。监管能源市场运行、规范市场秩序。监管天然气等管道设施的公平开放。负责监测电力运行态势,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用电、迎峰度夏(冬)电力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县风力发电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评估督导股

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革措施建议。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十)价格管理股

拟订年度价格工作规划和综合性价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研判全县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情况,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负责价格调控应急机制建设,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等调控措施。负责重要农产品价格管理。研究制订有关价格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要政策文件。组织实施县级定价项目价格听证。组织全县政府定价能源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能源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价格和收费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省、市指定的国家机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动态调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负责水资源价格管理,研究提出全县供水、水利工程供水、污水处理等价格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十一)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落实粮食储备政策、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物资储备规模、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实施县级粮食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承储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仓储和科技统计工作。

(十二)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参与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调研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普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县域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级储备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监督检查。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进行监督指导。承担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蔚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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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是根据省编委会、省法制办《关同意张家口市及各县(市、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的通知》(冀机编办〔2017〕28号),设立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挂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张家口市市长热线管理办公室牌子),为该市政府工作部门。 张家。。。
魏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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