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涉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涉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谋划、协调,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秘书科,负责处理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拟订我县中长期外事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县领导参加重要涉外活动的外事工作安排。县政府办公室的相关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主要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各部门来文办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各部门来文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来文办理,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及所属部门来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来文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新闻发布、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全县金融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智库管理和日常运转,负责县政府智库专家的服务、协调、保障等日常工作。
(十七)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掌握、整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县政府工作情况,超前研究分析各方面的动向,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资料、建议。
(十八)对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围绕县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十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县性外事、港澳工作规定。
(二十)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县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对全县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
(二十一)承担我县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指导我县与港澳的交往。
(二十二)承办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各领域对外交往。
(二十三)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统筹管理我县邀请外国人来华相关事宜。
(二十四)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二十五)负责我县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县的涉外事务。
(二十六)办理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二十七)统筹协调全县友好城市工作。
(二十八)完成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
为县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
围绕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立项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收集和纪要的整理、送审、印发;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办公室系统公文规范的指导工作。
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务信息工作。承担智库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智库管理与日常运转等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承担或参与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整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县政府工作情况,超前研究分析各方面的动向,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资料、建议;负责对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围绕县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负责县政府机关党组会议议题的收集和纪要的整理、送审、印发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任免、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科
负责主任工作例会、办公室全体会的组织、办理、落实工作;了解掌握县政府办公室内部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办公用房、环境卫生、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文秘、群团、保密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效能建设、平安建设、后勤管理等工作。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与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沟通联系。
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承接各类文电的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工作。
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县政府年度会议计划;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协助做好县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等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新闻发布、舆情回应等工作。负责市级以上人员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镇村群众来电、来文、来访办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科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编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内部控制、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医保手续;负责机关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个税发放缴纳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政务公开科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县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负责《涉县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印发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县电子公务内网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网站的监管、督导、评估;负责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的目录系统建设及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综合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协调管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应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督查室(对外称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涉县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办县委交办的涉及县政府系统落实事项的督办反馈;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县政府《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反馈;组织开展县政府重大专项督查;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负责抓好县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要点的分解和落实工作。
组织承办全国和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建议案的协调、督办;负责人大、政协会议与县政府有关议题的准备、县长列席会议的安排以及审议意见的协调、督办与反馈;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金融监管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协调、配合中央驻涉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负责联系中央驻涉金融监管部门和驻涉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及对外金融交流合作,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服务民生、金融人才队伍、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县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协助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统筹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法治建设,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协调推进全县直接融资工作。
统筹协调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权限,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基金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相关工作。
承担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职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组织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协调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推进地方科技金融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方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扶贫开发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精准扶贫脱贫防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涉外管理科
负责全县涉外管理工作。承办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各领域对外交往;负责与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馆和驻华国际组织的工作联系;负责党宾、国宾、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涉外案(事)件;办理来我县采访的常驻外国及港澳地区记者相关事务;参与管理外国留学生工作;参与我县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外事职责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在我县开展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我县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对外缔结友好城市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或协助接待对口友好城市和友好社团来访外宾;负责在我县举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性外事、港澳工作规定,协调推进全县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负责综合协调县政府外事办日常工作,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年度重大外事事项的情况报告和协调落实;承办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负责我县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的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指导申办签证工作;负责我县人员《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APEC商务旅行卡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审核审批授权范围内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事宜,签发邀请外国人来华函电,负责我县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负责出国政审、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10)3893002;0310-38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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