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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邯办文〔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涉县行政审批局(简称县行政审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行政审批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群众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我县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县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负责县本级划转县行政审批局的涉及投资项目、市场服务、公共事务、社会事务、城市管理、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教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批业务涉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对接、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中介超市”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县行政审批管理体系;负责协调和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八)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九)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十)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进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全县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全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二)负责群众服务热线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和企业诉求件的交办、督办和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第四条 县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领导讲话稿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局办公会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承办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宣传信息工作。
负责沟通协调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研究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下放、取消、调整、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审批职能划转相关工作;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投资项目科
负责划转县行政审批局的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审批、备案、验收等事项;负责招标方案核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备案等工作;负责对承办事项进行实地勘验或组织、协调专家进行评审勘验。
(三)市场服务科
负责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内资企业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有关事项备案;企业申请增补、换发营业执照等;负责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商贸流通、药品经营、安全生产等事项的许可、备案及相关资质、资格许可的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对承办事项进行实地勘验或组织、协调专家进行评审勘验。
(四)社会事务科
负责划转县行政审批局的涉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农林牧渔、水利、司法、外侨、文物、档案、城市管理、矿山资源、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体育、民政、旅游等领域的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对承办事项进行实地勘验或组织、协调专家进行评审勘验。
(五)法规督查科
负责制定涉及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纠纷;负责对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要件、办理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内部监督和审批案卷规范性审查;负责进驻窗口单位及人员的日常管理、考评、考核等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进行监督;负责受理服务对象行政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与交易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配套制度、交易规则;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监督与协调工作;负责对交易目录内的项目进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汇总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报、发布相关信息;对进场交易情况进行考评;负责组织对有关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评议;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负责咨询引导工作;负责非即办类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负责统一制证及证照统一送达工作;负责各入驻窗口审批事项的统一登记工作;负责评审专家库建设;负责全局审批业务涉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对接、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中介超市”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负责全县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拟订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推进全县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建设全县政务平台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指导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
指导乡镇(街道)“放管服”改革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负责编制全县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负责推进全县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三、领导信息
为推动全局工作顺利展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临时分工,分工方案如下:
郝怀良,党组书记、局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主持党组全面工作,主持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全面工作。
牛海翔,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负责企业设立审批管理以及业务关联部门的协调工作(含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含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批服务“一趟清”、两个不见面等工作);负责县各分中心、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分管市场服务科。
赵鸿,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牵头抓好改革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等方面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项目审批管理以及业务关联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落实“放管服”改革等专项活动推进工作。分管投资项目科。
马艳昆,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交通城管、经济社会、文教卫、涉农等审批事项管理以及业务关联部门的协调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科。
张丽霞,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武装、青年、妇女等方面工作;牵头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纠正“四风”和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落实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工作。分管政府采购中心。
贾赵全,正科级干部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法律和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配合牛海翔同志做好党建工作;配合张丽霞同志做好纪检监察、工会、武装、青年、妇女等方面工作;负责落实“双创双服”“质量强县”等专项活动推进工作。分管法规督查科。
王瑛璐,主任科员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扶贫工作。分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各位副职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分管科室纪律作风建设;承担分管科室改革工作。
鉴于樊树钢、赵文娟、李东旭三名同志抽调至其他部门工作,暂不分工。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互为AB岗。
牛海翔 赵 鸿,张丽霞 贾赵全,马艳昆 王瑛璐
咨询电话:0310-3832602;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310-3834921
办公地址:邯郸市涉县振兴路涉县龙祥住宅小区西侧约12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夏季) 13:30—17:30(冬季)
咨询电话:(0310)3893798,(0310)3895300
办公地址:邯郸市涉县龙田街与崇州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00米(龙田花苑)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0-3893208
办公地址:涉县龙山大街文化广场广电中心大楼12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 13:30-17:30 14:30-17:30(暑期)
咨询电话:(0310)3893002;0310-3893003
办公地址:邯郸市涉县崇州路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