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外开放的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承担全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市、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事项,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收集、统计和分析全区对外开放工作各项数据,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
(四)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负责电商扶贫工作。
(五)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区内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省、市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我区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以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指导服务贸易基地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利用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对外商投资活动(含设立企业、新建项目等)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事项实施监管;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依法受理、处理境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实际利用外资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等。
(九)承办示范区管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