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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枣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枣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1、落实双拥优抚等政策法规。落实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落实和保障优抚事业单位建设。
2、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政策法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政策法规研究。
3、指导协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组织落实军休人员待遇保障政策。
4、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褒扬先进退役军人。制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开展权益维护和帮扶援助工作。
5、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法规、规章草案及政策。负责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管理。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级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做好党建、人事、纪律检查等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共设科室14个:办公室、财务室、退伍安置办、优抚股、帮扶解困、信访维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教办、烈士褒扬办、创业就业办、信息采集办、光荣院、烈士陵园、军休所。
咨询电话:0318-8224144
办公地址:衡水市枣强县枣强镇和平南路8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2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2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8-8981967
办公地址:衡水市枣强县中华街市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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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2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2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