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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桥西区财政局

石家庄桥西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11-6608680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69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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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桥西区财政局职能信息

石家庄市桥西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贯彻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区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贯彻执行税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上级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组织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五) 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六)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规定组织政府债券申报、转贷和还本付息等工作。开展对外财经交流。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逐步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评审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受上级委托,负责注册会计师报名审核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转变职能:
(一)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上级要求,贯彻市和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区级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地方税体系,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税收共治格局,加强税收征管保障,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
(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区税务局的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贯彻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与区税务局等部门执行上级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区税务局负责对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执行过程中的征管问题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执行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等有关规定,分工负责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区税务局等部门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应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与区政府办公室职责分工。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标准、购置、更新;负责编制内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处置车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的调拨及处置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的管理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区直党政群机关(与党政群机关一起办公且无独立房产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改造、处置利用、物业等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区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汇编。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二)预算绩效科

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区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编全区年度预算。承担区级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承担街道办事处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落实市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落实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办理市对区的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指导全区基层财政业务。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区本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组织开展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对区级部门、街道办事处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

(三)国库科

组织调度全区财政收入,开展财政收入分析、预测。组织预算支出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牵头调度全区预算支出进度。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级财政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办法。受理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承担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供应商投诉。负责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

(四)监督会计科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区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区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提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意见。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授权负责注册会计师报名审核工作。

(五)综合科

拟订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规定组织政府债券申报、转贷、还本付息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住建、城管、园林、人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参与区级城建计划的拟订。指导和监督财政评审工作。承担区级发展改革、商务、应急管理、数据资源、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区政府对外财经交流工作。承担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管理工作。执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提出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区属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董事、监事管理工作。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库管理和项目推介等相关工作。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工作。

(六)行教科

负责区级行政、政法、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区级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标准、购置、更新;按规定负责编制内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按规定负责审核处置车辆。承担区级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区级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承办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社保科

承担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配合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八)税政综治科

贯彻执行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执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上级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负责制定综合治税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涉税信息采集与共享。开展涉税信息比对分析。开展税源监控分析。组织相关单位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收专项治理。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张明梅同志: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忠波同志:主管预算、监督、社保、评审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静同志:主管会计、国资、综合、行财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骆少鹏同志:主管农财、综合治税、信息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等工作。
党组成员、综合治税中心主任常金瑞同志:主管综合治税。

石家庄桥西区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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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最大程度利企。。。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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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1-12345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6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季为2∶00—6∶00 );

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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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1-68005255;0311-68005102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周六、日正常上班。 夏季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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