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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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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49号区生态环境局 邮   编:402760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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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环境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配合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负责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负责城乡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拟订城乡污水处理措施、标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除外),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监管。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区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承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三)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十四)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五)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六)承担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意识形态、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会务、信访、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二)环境综合科

负责统筹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综合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承担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和五大环保行动等有关综合性工作。承担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有关生态环境的考核工作,承办区政府对本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对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和相关单位的生态环境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承担总量减排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三)水生态环境科

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环境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承担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负责城乡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拟订城乡污水处理措施、标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除外),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牵头开展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四)大气环境与园区管理科

负责大气、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监督璧山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璧山高新区集中环保设施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五)辐射与土壤生态环境科

负责对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废气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本区核安全、辐射安全及放射性废物处理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参与辐射事故、核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六)自然生态保护科

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性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和协调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其他有关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负责执行园区环境准入清单的指导服务工作。承担排污权交易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领导信息

杨中亮(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张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污染防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环境规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污染源普查。分管水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区环境污染治理与应急指挥中心、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担任新闻发言人。联系重庆智河科技有限公司。

曾利维(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务、财务审计、组织人事、劳资、意识形态、机构编制、宣传与教育、机关后勤服务、档案、群团、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五大环保行动、生态环境考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分管办公室、环境综合科、党总支。

赵选亮(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产业发展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辐射与土壤生态环境科。

谭济川(党组成员 区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支队长):负责大气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环境政策法规、环境安全与应急、信访、法制。负责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分管大气环境与园区管理科、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邓勇刚(区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政委):负责区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党建工作,分管全局政务值班、车辆管理、工会工作。协助谭济川同志分管大气环境与园区管理科、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刘啟发(二级调研员):协助赵选亮同志分管行政审批科、辐射与土壤生态环境科。

郑  义(三级调研员):协助曾利维分管办公室、环境综合科、党总支。

李金莲(三级调研员):协助张杰同志分管水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区环境污染治理与应急指挥中心、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罗  俊(四级调研员):协助张杰同志联系重庆智河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 打开单位办事栏目,选项中可见,政府部门能对企业设立和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政审批,运行范围为主城区范围市级审批权限内的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2020年9月15日重庆“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新版正式上线运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中国建设银行副董。。。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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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3)41421217

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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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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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1号B区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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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3-41419355

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1号B区5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全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