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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23-43722169 ,值班电话(传真):023-43724516(环保投诉电话)、023-43770289(政策咨询电话)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中段24号

办公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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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十三)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四)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五)承担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自然生态科

(三)财务审计科

(四)行政审批科

(五)水生态环境科

(六)大气环境科

(七)土壤生态环境科

(八)固废与核辐射科

(九)宣教信息科

(十)综合科

下属事业单位

(一)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大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领导信息

袁  烽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蓝华海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土壤生态环境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久海  区委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组长

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蒋官苹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政务公开、安全、后勤等;干部人事、劳资、老干部等;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工作;环境宣传、教育、信息、精神文明建设;行政审批、科技、产业发展、排污许可、行政复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招商引资等;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处理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固废与核辐射科、宣教信息科、综合科,担任局新闻发言人。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 学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大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分管群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 浩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负责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分管大气、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政法、法制、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分管大气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石 海  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负责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日常工作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 打开单位办事栏目,选项中可见,政府部门能对企业设立和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政审批,运行范围为主城区范围市级审批权限内的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2020年9月15日重庆“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新版正式上线运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中国建设银行副董。。。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23)43712345; 023-43768676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北环二路东段1号(党办公中心11、12、13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重庆市大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大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43775679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延时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重庆市大足区行政服务中心
重庆市大足区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综合科:023-43775679; 监督投诉电话:023-43775690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路123号(市民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周六、周日上午9:00—下午5:00实行延时服务;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