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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问题产品召回制度,承担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及餐饮行政许可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监督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处罚。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的管理工作。负责疫苗配送、存储质量管理。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本局管辖或市局授权、委托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检验检测等监督管理,负责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核实、报告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八)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依法或根据总局、市局授权,开展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九)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本辖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库,推进建立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十)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指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监督计量技术机构,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源计量工作和产品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负责商品条码工作,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全市知识产权强国、强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十六)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十七)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十八)完成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市局“三定”规定,区级微型企业培育发展职责调整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法制科;
(三)组织人事科;
(四)宣传教育科;
(五)财务科;
(六)综合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九)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科;
(十)药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
(十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十三)注册和许可科;
(十四)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十六)计量科;
(十七)标准化管理科;
(十八)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十九)信用监督管理科;
(二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二十一)广告监督管理科;
(二十二)企业监督管理科;
(二十三)知识产权管理科;
(二十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科;
(二十五)机关党委;
(二十六)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二十七)纪检组。
二、派出机构:
(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庆市大足区智凤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七)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八)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九)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一)重庆市大足区雍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二)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三)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四)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五)重庆市大足区铁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六)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七)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八)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九)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十)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十一)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十二)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十三)重庆市大足区古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谢勇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
吴晓梅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知识产权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分管工会工作;联系双路所、五金所、万古所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双桥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工作。
杨 平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财务科、计量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联系智凤所、宝顶所工作。
罗章良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信用监督管理科;联系龙岗所、中敖所、高坪所工作。
曾 智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分管综合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科;联系雍溪所、回龙所、国梁所工作。
陈天举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玉龙所、拾万所工作。
陈渝徽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注册和许可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联系三驱所、铁山所、高升所、季家所工作。
蒋 平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法制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宝兴所、金山所工作。
朱贤光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持纪检监察工作。
李 健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药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离退休科;联系棠香所、石马所、古龙所工作。
林 刚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组织人事科、标准化管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联系邮亭所、珠溪所、龙石所工作。
康华君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联系龙滩子所、通桥所、龙水所、市检测院三分院大足所工作。
咨询电话:023-63845789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4:00-18: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43712345; 023-43768676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北环二路东段1号(党办公中心11、12、13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43775679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延时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古龙镇天龙街1号窗口电话:023-43739030办理时间: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乘坐211到石堡站下车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监督管理所地址及联系电话,重庆市大足区宝顶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人: 谭梅,联系电话:023-43788785,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南宋街与北宋街交叉路口西南侧(重庆大足石刻景区),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企业注册登记科电话:43767579,科室负责人:刘军,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初审或核定注册单位名称;搜集、分析、整理、发布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指导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注册登记;指导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依据授权或委托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