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中医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监督。
三、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重庆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并实施基本药物使用。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市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区内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受上级委托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七、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一、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二、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三、代管重庆市合川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挂安全稳定信访办公室牌子)。综合协调、参与政务工作和对外社会活动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重要会议、文稿起草、编发综合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稳定、信访、网上投诉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目标督导及考核;负责宣传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及群团工作。
三、人事科。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对各类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进行资格初审和材料收集以及职务晋升与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规划发展与信息统计科。拟订并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及信息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统计业务管理;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落实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
五、体制改革与药物政策科(挂合川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合川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合川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系统所属单位药械、设施设备等配置管理;牵头招商引资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财务会计培训和指导;对所属单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制度;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重大项目进行内部审计;协调配合财政部门的财务检查、审计部门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并负责督促整改;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七、医政医管与中医科。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负责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定期考核;开展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无偿献血管理,实施采供血机构和血液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医学科技教育、医疗救护和征兵招生体检、医疗机构内部药事管理等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负责干部保健工作;制定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发展规划,抓好中医人员的培训、进修工作;指导区医学会、区中医学会等卫生社团工作;承担健康扶贫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落实医养结合政策。
八、基层卫生健康科。承担综合管理基层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负责指导和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防治、健康促进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九、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科(挂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牌子)。负责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审批;负责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落实,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计划生育的监督执法管理;负责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跨部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督办、查办重大卫生健康违法案件;负责卫生健康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受上级委托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
十、妇幼健康管理科。拟订妇幼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婴幼儿照护、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爱国卫生科(挂合川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开展各类爱国卫生运动、各类卫生及健康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区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承担区创卫办日常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