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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联系电话:022-28589674 传    真:022-28589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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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 邮    编:30035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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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一)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编制农业生产规划,组织农业基本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三)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村、各经济组织间的经济关系。

(四)管理乡镇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及私营企业、个体户,保障其合汉权益,指导、扶持基健康发展。

(五)做好经济统计和其他经济管理工作。

(六)在组织和领导经济工作中,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的有的自主权。

(七)管理乡镇财政,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向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调解和处理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政工作,做好优抚、救济、救灾、复员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人员安置、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社会福利等工作。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技、文化、卫生、文物保护、体育、广播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工作,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改善办学条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十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计划生育法规、政策,控制人口增长。

(十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整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纪委、监察组

1.负责我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协助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3.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对镇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4.开展对执行惠民政策、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及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的监督检查。
5.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6.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查办或协助查办镇属单位党组织或党员、行使公权力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7.负责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日常管理。
8.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9.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党建办公室

党建办公室履行党的建设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2.负责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3.负责新闻宣传、政治宣传和新闻监督工作。负责党报党刊征订和投放工作。

4.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指导各社区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承担创建文明城区建设工作。

5.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调整完善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指导和检查“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负责机关、村级、两新、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组织书记轮训,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评议。负责党建阵地建设、完成年度村居评星定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6.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及党建信息化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排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党费的收缴统计、党员档案管理,党员双报到和联系帮扶及慰问等工作。

7.负责统战、民宗、外事侨务、政协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统战工作。

8.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公共服务办公室履行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职能。

1.负责制定并落实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规划。

2.推进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全民健身等活动。

3.负责老龄、婚姻、殡葬、残疾人保障、扶困帮贫、问需服务群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4.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工作。

5、劳动监察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治欠保支、仲裁调解、保险扩面日常巡查;劳动关系、薪酬调查、劳动合同续订。

6.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宣传教育、计生管理、服务、监督执法、卫生监督等工作。

7.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公共管理办公室(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

公共管理办公室(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履行城市(镇村)管理、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房屋管理、人口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

1.负责制定本镇环境保护规划、社区建设与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工作。

2.负责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政权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

3.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等建设。

4.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及日常指导监督。

5. 负责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

6.负责辖区内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园林绿化、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及其设施维护与管理等工作。

7.负责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管理,为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
8.负责组织基层文明实践队开展活动。
9. 负责分管领域安全工作。
10.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公共安全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公共安全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应急处置、反邪教、反暴恐、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将上级部署落实到镇安委会所有成员单位。

2.负责各类安全文件起草,部署会议、例会。每年至少调整一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努力使全镇域监管主体全覆盖,无死角。

3.对全镇各类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协调、解决镇域内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指导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监管责任、行业责任、属地责任和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5.研究制定镇安委会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负责年度各项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

6.安排部署特殊季节、重点节日、重大会议、重点赛事活动期间全镇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宣传培训工作。

7.负责制定全镇食品药品工作的监督检查,按计划完成对全镇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餐饮环节以及药品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食品药品检查、专项整治和案件的办理,定期向区局报告工作,完成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指导社区食品药品监控点工作。

8.负责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全年考核工作。

9.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对区扫黑办转办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撰写调查报告,工作材料整理汇总等。

10.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根据每年区政法委确定的重点整治地区,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各项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发动各村居组织平安志愿者开展平安守护等活动。

11.做好涉毒人员管理工作,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定期不定时尿检等管理;做好抽查尿检、毛发检测、吸毒人员管理档案建立等工作;加强敏感时期涉毒人员管控,及时维护天津市吸毒人员管理平台;与各社区、村签订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书。

12.开展反邪教工作,组织各村居开展反宣品排查,排查镇域内反宣品情况并及时处理;密切关注我镇法沦功人员、门徒会人员,做好敏感时期涉邪人员管控工作。

13.负责平安津南建设相关宣传工作。开展扫黑除恶、禁毒、非法集资、反暴恐、打击传销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并对发现的相关线索及时转交相关单位。

14.依照《行政复议法》承办政府涉及的行政复议案件;监督纠正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依照《行政诉讼法》开展行政诉讼活动,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参加行政诉讼应诉,承办镇政府行政赔偿案件。

15.依据法律规定承办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解释工作, 组织起草重要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6.负责监督、指导全镇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17.负责镇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为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8.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政府建设,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市、区依法行政考核各项指标。

19.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履行规范和加强我镇保密工作、网评、网络舆情处置等管理职能。

1.规范和加强我镇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全力落实工作部署,及时查收网评任务要求,完成网评工作指令。

3.全面落实政务安全邮箱的申请、使用、管理工作。

4.组织建设网络评论员队伍,及时建立名册、规范管理、定期培训。

5.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学习网络评论工作各项技巧,整理优秀案例和事迹,总结分析工作情况。

6.全面做好属地网络舆情监测,根据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和属地重点工作,制定网络舆情监测方案。

7.全面收集属地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报告上级与相关部门。

8.全面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妥善处置属地网络舆情。

9.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履行党政综合管理、服务等职能。

1.负责落实镇党委政府各项决定、机关党务、政务、文书、机要、档案、保密、督查督办、信息公开、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

3.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奖惩和监督以及人才引进工作,综合协调镇各部门工作等。

4.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履行城镇发展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能。

1.履行城镇发展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能;负责制定并落实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协调和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负责镇域内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大气污染防治。

3.负责镇域内全部建设信息采集(包括公共房产),以及镇域内商品住宅、还迁住宅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建设用地项目管理,掌握辖区土地利用和使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等工作;配合统计部门作好城建类项目数据统计工作。

5.监督管理双港建筑公司、赤龙房地产开发公司、顺捷拆迁中心工作。

6.牵头负责镇域防汛工作。

7.负责未拆迁村拆迁整合工作。

8.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财政审计办公室

财政审计办公室履行财政、审计等职能。

1.负责编制全镇财政预、决算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级资产以及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3.负责内部审计,协助有关部门对相关税种的征管工作。负责本镇机关、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和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

4.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

5.负责本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6.负责财务统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7.负责财会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

8.负责村账镇管工作。

9.负责本镇金融服务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等。

10.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1.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会议决定事项及镇人大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2.负责草拟镇人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镇人大会议审议意见和其他综合性文稿。

3.承办镇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前的准备、会议期间的记录、会议后的资料汇编等工作。

4.协调和参与人大换届选举,每年度的人大例会和组织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5.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协助人大代表组成代表小组并开展活动。

6.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拟办、转办、催办、回复、报告等工作。

7.负责人大办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

9.负责人大办各种报刊、杂志、资料的订购、分发,做好资料的保管利用工作,不定期为领导提供人大工作的信息资料。

10.负责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来我镇检查或考察的接待工作。

11.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1.负责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

2.负责开展常态化文明实践活动。

3.负责残疾人、助残物资发放、保障住房材料审核、老龄、殡葬、未成年人保护、低保户等相关服务工作。

4.负责扶困帮贫、临时救助相关服务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相关服务。

5.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劳动力资源管理、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社区就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开展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等。

6.负责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残疾人、助残物资发放、保障住房材料审核、老龄、殡葬、未成年人保护、低保户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扶困帮贫、临时救助相关服务工作

7.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

1.学习贯彻国家、市、区有关网格管理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会议精神,执行上级相关决策部署,打造基层治理“全科网格”。

2.接受和服从区网格化管理中心的统一指挥。

3.负责村、社区基础网格的划分、维护、管理以及网格调整的审核、备案和报批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网格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

5.负责镇网格信息采集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研判工作。

6.负责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城市综合管理等问题的受理、转办、督办、反馈工作。

7.对镇网格化管理中心无能力处置复杂疑难问题,及时上报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同时对处置结果进行跟踪上传。

8.负责镇网格员队伍教育培训、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推动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科学化、标准化,提高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

9.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等具体工作。

1.组织指导社区(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协调解决直接来访和社区(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的问题。

2.组织所属社区(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各类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加强自身全面建设, 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3.组织本镇每月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密切联系退役军人, 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汇总上报意见和建议, 推进各类问题解决。

4.建立、完善、更新户籍或居住在本镇的退役军人信息。与下岗失业、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定期联系, 开展常态化思想政治工作, 做好思想疏导和帮贫解困工作。

5.根据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和部署, 组织社区(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活动, 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6.加强对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 做好退役军人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鼓励并吸收更多优秀退役军人加入党组织。

7.积极开展就业推荐、就业培训等工作。

8.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1.负责相关涉农事务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牵头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2.负责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以及种植业、水产业、林业、水务、农机、畜牧产业等农业农村管理。

3.负责做好病虫害和动植物疫情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4.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

5.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6.负责辖区内节水、饮水安全、农村水利建设、调解水事纠纷、水环境维护、农业安全管理、信息服务、普法教育、科技推广培训。

7.负责本镇河(湖)长制、保障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作等。

8.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负责全镇经济发展规划中经济指标的监测与统计分析工作。

2.制定镇情普查,汇总整理全镇统计数据,对本镇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协调全国人口普查、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的采集研究、审核与上报。

4.负责协调税收数据的采集研究工作。

5.负责协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据的采集研究、审核与上报工作。

6.负责协调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数据的采集研究、审核与上报工作。

7.负责协调本镇劳动力、人口变动、城镇化建设、住户及农村、各项抽样调查数据采集研究、审核与上报工作。

8.负责协调事业单位企业数据、涉及劳资报表企业数据的采集研究、审核与上报工作。

9.负责建立健全本镇统计库、名录库维护更新审核上报工作。

10.负责本镇工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批发零售业、其他服务业、住宿餐饮业企业的信息采集与政策落实,以及行业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11.统筹全镇各项产业发展、内外贸易、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12.负责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落实“天津智谷”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要求,及镇域内各类企业招商引资、投资立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新项目开发、技术改造、技措技改、教育培训。

13.负责镇域内所有招商企业资料、信息档案的留存与管理。

14.负责镇域内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散乱污治理”和园区围城治理等工作。

15.负责组织本镇企业申报本镇双万双服、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111工程、津南区优秀企业家培养对象等工作。

16.负责组织企业申报津南及市级科技项目、天津市瞪羚、雏鹰项目、智能化、专精特新、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项目等工作。

17.负责组织企业落实节能要求,持续跟踪关注重点企业。

18.负责统筹外资企业内资及外资实际工作落实情况。

19.负责协调“天津智谷”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创新转型推进工作。

20.按照实体工业企业、注册类工业企业、实体服务业、注册类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等类别进行系统摸分类。22、负责协调治理镇内菜篮子工程。

21.负责相关鼓励政策落实。负责园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物业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等。

22.负责为投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办理、法律、法规、政策、程序咨询等服务。

23.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综合执法大队

综合执法大队全面落实《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规定的各项执法任务,集中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水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资源,向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管理范围弃置堆放垃圾,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堤防滩地种植,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内设置拦河渔具捕捞,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堤防好护堤地建房、放牧、葬坟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在引黄济津水源保护范围内设立摊点、市场,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水体中洗涤衣物、清洁车辆和容器的行政处罚权。

3.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卫生许可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违反公共场所控烟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造的证据或者隐匿、毁灭证据,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政处罚权。

5.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出高噪声招揽顾客,餐饮服务经营者因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对附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及有毒恶臭气体等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6.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花圈、纸钱及其他丧葬用品,非法从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殡葬服务业务和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在街道、楼群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放或者焚烧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进行吹打念经或者抛撒纸钱等迷信活动,在干线道路两侧摆放花圈、花篮,以及在其他地方摆放花圈、花篮,影响周围群众生活和通行的行政处罚权。

7.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将住宅楼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的行政处罚权。

8.公安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行政处罚权。

9.商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备案变更,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10.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社区、居民小区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以游商、地摊的形式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行政处罚权。

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制品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行政处罚权。

12.保障各镇正常开展社会救助、优待抚恤等日常管理工作所需的行政处罚权。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14.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武装部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人民武装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2.组织指导本区域内民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和参加经济社会建设。

3.组织带领民兵参加支援保障作战和非战争军事行动。

4.组织实施兵员和预备役人员普查、登记、统计等征召动员工作。

5.协助预备役部(分)队,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和战备演练等工作。

6.协助开展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民用资源征用,组织国防勤务等有关工作。

7.协助保护军事设施、管理民兵武器装备。

8.协助组织全民国防教育和中小学生军训工作。

9.协助开展军人抚恤优待、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维护军属合法权益。

10.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工会

1.贯彻落实有关工会的法律、法规、章程及上级工会工作要求,组织宣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讲话精神。

2. 做好工会组织建设和发展会员工作,推动建会入会,实现建会率与入会率100%;指导监督基层工会组织选举及换届,健全组织体系,选好配强工会班子。

3.职工之家及职工会员服务中心(站)的规范化建设;申报创建职工书屋,开展“会员评家”活动。

4.会员卡的办理与补办,做好会员福利发放及慰问工作;落实会员重病住院关爱基金,做好相关慰问工作;为大病会员申报大病救助金。

5.开展“春送岗位,夏送凉爽,金秋助学,冬送温暖”活动,为一线职工、劳模、困难职工送关怀。

6.推进厂务公开及工资集体协商,确保集体合同签订率100%;指导企业召开职代会,首次职代会召开情况录入数据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申报和认定和谐企业。

7.税务代征经费。税务代收系统内企业信息的采集及调整,每季度征期内税务大厅值班;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政策的解答;做好总工会、机关工会及企业工会联合会的经费财务管理工作;企业工会联合会企业工会经费报销;镇本级经费自查及下属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8. 市、区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家者子友”的推荐评选工作;组织劳模免费查体、劳模疗休养,开展劳模生日慰问及节日慰问,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及特殊医疗报销等工作。

9.困难职工分级建档、定期走访、免费查体、帮扶慰问、动态管理。

10.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女职工行动月开展知识竞赛,女职工主题讲座等活动;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申报创建妈咪之家。

11.以“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法律援助站点,签约社会律师为全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

12.动员、组织企业开展劳动技能竞赛;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组织各类文体活动。

13.做好统计半年报与年报及系统录入;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14.完成上级工会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团委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引导青年拼搏创业,成长成才,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2.负责全镇各村团支部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各级党组织选拔、考核团的各级干部,开展团干部培训,了解和掌握各级团干部的配备情况。

3.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团的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团的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4.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道德、法制教育,协同有关部门普及法律知识,推进民俗改革,倡导社会新风,带领青少年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关心青少年成长,协调有关部门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解决青少年的实际困难,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服务。

6.协调各级组织部门培养、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输送合格青年人才。

7.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妇联

1.根据党委的中心任务,组织和指导基础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全镇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镇广大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以及家庭美德建设方面开展宣传和引导,组织、动员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

4.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

5.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贯彻实施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参与有关规定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制定全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组织和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镇长    于示川                                                      .
于世川,男,回族,1972年8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镇长
副镇长  赵楠

赵楠,男,汉族,1986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镇长    邵艳民                                                        .
邵艳民,男,汉族,1975年7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镇长 黄淑兰
黄淑兰,女,汉族,1973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镇长    王世杰
王世杰,女,汉族,1971年12月生,市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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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
天津市津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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