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实施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执行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五)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控,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
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留学人员来津(回国)工作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区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组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局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文电、会务、安全、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信访相关事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牵头负责绩效考核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统筹管理。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上级党组织和局党委重大专题教育或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职责清单的动态管理。负责培训机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区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三)计财科。负责制定局系统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负责编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负责贯彻落实就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问题的重大事件和重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
(五)社会保险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贯彻实施。负责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全区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工伤保险规划和政策。负责职工因工伤亡的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六)劳动关系科。负责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重大案件依法查处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备案、登记。负责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落实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福利待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管理政策的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审批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申诉、培训、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事业单位科级职数及有关人事任免。负责企事业单位人才调配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南开区职称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职称改革工作规划、政策。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专家引进、培养、选拔工作和留学生创业园工作。负责拟订本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和管理工作。负责南开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贯彻落实职业能力建设各项政策。负责管理全区职业技能训练机构和鉴定机构,加强对辖区内职业技能类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负责宣传、统战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一、南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综合事务部。负责中心日常综合事务性工作;负责中心党建工作;负责中心窗口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及行风建设工作;负责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所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2)就业工作部。负责就失业人员管理;负责就失业数据信息管理及动态监测;负责就创业补贴的审核、发放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工作;负责孵化基地的认定、申报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3)人才服务部。负责全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负责流动人员集体户籍管理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引进、职称申报、招聘服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指导服务。
(4)社会保险部。负责做好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政策落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5)档案信息部。负责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事务性工作;为存档人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6)技能培训部。负责组织创业培训;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及相关培训机构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
(1)综合庭。负责仲裁院日常综合事务性工作;负责仲裁院党建工作。
(2)立案调解庭。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区域性和行业性劳动人事调解组织开展基层劳动纠纷调解工作。
(3)仲裁庭。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案中调解、裁决和文书送达等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统筹调动工作,组织协调本区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街域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承担的就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有关的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四)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检查。参与有关听证、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突发事件处理。
(五)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六)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七)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八)区街分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各街道开展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由区政府确定的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街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全区统一专项活动。各街道的综合执法大队按照法律法规赋予街道的综合执法有关职责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对超出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理。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丽红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个人简介
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丽红,女,汉族,1977年10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庆龙
分管工作
局办公室及财务工作。
个人简介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庆龙,男,汉族,1981年12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韩会英
分管工作
就业及人才培训工作。
个人简介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会英,女,汉族,1963年11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孟祥宇
分管工作
社会保障、组织人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个人简介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孟祥宇,男,汉族,1980年2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郝彦
分管工作
局办公室工作
个人简历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郝彦,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刘峥
分管工作
仲裁院工作
个人简历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刘峥,男,汉族,1976年5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