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设置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
内设机构为3个,即:秘书处(宣传交流处)、参事业务处、组织人事处。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市政府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
(二)按要求组织市政府参事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及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市政府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四)对市政府参事在参政、咨询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研讨,交流经验,提出解决意见。
(五)组织市政府参事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不断提高市政府参事的政策理论水平。
(六)组织市政府参事参与同国外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国务院参事及外省(市)政府参事来沪调研、考察等相关工作。
(八)承办遴选市政府参事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为市政府参事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