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工作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三)统筹全区扶贫开发、省外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牵头拟订相关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扶贫工作督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四)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花卉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全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境内外农业交流合作,参与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保密、编志、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投诉、举报的接收和分派;负责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和职称、计划生育、统战、侨务、外事、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应急、总值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行政、普法宣传、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组织实施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提出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参与农村金融管理;负责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组织、监督农业补贴政策执行;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内部审计;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三)农村改革发展科(挂区委农办秘书科牌子)。
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工作的新闻宣传、推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村有关事务应急工作。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科。
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监管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分析、监测;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指导农村人才工作。
(五)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科。
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指导交易平台的建设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和管理;监督全区农村集体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情况录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监管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使用情况;监督交易进程以及合同的签订、变更;监督、提示合同期满前的交易申请;监督交易信息公开情况;调查处理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投诉;负责综治维稳和涉农矛盾化解、来信来访、投诉接待处理及工作。
(六)扶贫开发科。
统筹全区扶贫开发、省外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组织、落实国家、省、市下达相关扶贫开发、对口帮扶、对口支援等工作方针、政策及任务;牵头拟订扶贫相关规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评估;组织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七)农业综合管理科(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
负责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推广;指导农产品生产;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及农业应急工作;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审批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承担本局和指导局属单位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工作;牵头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信息完善和发布工作。
(九)执法一科(挂执法一大队牌子)。
负责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等综合行政执法和风险监测,受理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协调相关行业跨部门执法。牵头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十)执法二科(挂执法二大队牌子)。
负责兽医兽药、动物防疫、动物诊疗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和风险监测,开展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受理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协调相关行业跨部门执法。负责动物疫情扑灭工作。
(十一)执法三科(挂执法三大队牌子)。
负责畜牧业、畜禽屠宰综合行政执法和风险监测,开展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受理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协调相关行业跨部门执法。牵头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领导信息
刘宏海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综合改革和财务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交易。
逯万兵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策法规、财务、审批管理、农业产业、种植业、渔业、畜牧兽医、牲畜屠宰管理及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等工作。
陈绍声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协助刘宏海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和城中村疫情防控。
温宇澄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梅州兴宁市驻镇帮镇扶村。
咨询电话:020-37690210(电话) 37690229(传真)
办公地址: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24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20-37690333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交通指南详见文后)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综合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20-38622272单位地址: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301号-30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公交指南:请乘坐355路、494A路、494路、497路、581路、774路、776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