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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党政机构调整设置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1〕5号)精神,组建北京市西城区园林绿化局(简称区园林绿化局),挂北京市西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绿化办)牌子。区园林绿化局(区绿化办)是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区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园林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区城市绿化美化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
(三)承担管理和保护本区绿地和林木资源的责任;负责林木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组织落实园林绿化的地方标准和规范;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园林绿化的节能减排工作。
(五)承担保护本区野生动植物的责任;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六)负责本区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区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七)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的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及绿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九)承担本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评定工作。
(十)组织、协调园林应急情况的抢险、救灾和防汛险情处置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监管职责
(一)负责区域内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区相关部门开展园林绿化养护及施工,以及区属公园、景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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