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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国资委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六层
办公电话:010-8129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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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gzwbgs@bjdx.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六层
邮政编码:1026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服务的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的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服务的受理科室:办公室
咨询服务的联系电话:010-81296251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网上投诉
监督投诉受理科室:办公室
监督投诉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10-81296251
监督投诉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六层613室
监督投诉邮政编码:102600
监督投诉电子邮箱:gzwbgs@bjdx.gov.cn
监督投诉程序标准:
一、来信办理程序
1、登记。政工科负责对来信进行登记、编号。
2、受理。政工科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信访人来信。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告知单”;属不予受理、不再受理范围的,分别出具“不予受理、不再受理告知单”。
3、报批。受理来信后,政工科报主管领导阅批,主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
4、交办。政工科依据阅批意见,将来信转本机关相关科室、企业主管信访工作部门办理(附“来信事项交办单”)或直接办理。
5、办理。对于转本机关相关科室或企业主管信访工作部门办理的来信,按要求时限,相关科室或企业主管信访工作部门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政工科协办有关信访事项。
6、反馈。按要求时限,相关科室或企业主管信访工作部门将信访事项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到国资委政工科。
7、阅示。政工科将信访事项书面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阅示。
8、答复。政工科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将处理结果答复信访人(附“处理意见告知单”),并按要求将办理结果报送有关部门。
9、归档、结案。
二、来访办理程序
1、登记。政工科负责对来访进行登记、编号、接待、记录。
2、受理。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15日内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告知单”;属不予受理、不再受理范围的,分别出具“不予受理、不再受理告知单”。
3、当场答复。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政工科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就当场给予答复。需要相关科室协助给予当场答复的,相关科室要责成专人到信访室给予答复。答复情况要做书面记录,报主管领导阅示。
4、阅批。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政工科及相关科室都不能给予当场答复的,将来访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报主管领导阅批,主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
5、交办。政工科依据阅批意见,将来访事项转本机关相关科室、企业主管信访工作部门办理(附“来访事项交办单”)或直接办理。
6、办理。对于转本机关相关科室或企业主管信访工作部门办理的来访事项,按要求时限,相关科室或企业主管信访工作部门对来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政工科协办有关事项。
7、反馈。按要求时限,相关科室或企业主管信访工作部门将来访事项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国资委政工科。
8、阅示。政工科将信访事项书面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阅示。
9、答复。政工科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将处理结果答复信访人(附“处理意见告知单”),并按要求将办理结果报送有关部门。
10、归档、结案。
三、电话信访办理程序
政工科负责做电话信访记录,并参照来信、来访程序办理。
注:
以下情况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2、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3、属于正在受理、办理中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
4、凡是不属于《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范围内的。
第十四条: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以下情况告知信访人不再受理:
1、信访人自收到书面处理答复意见之日起30日内,没有向有权复查机关提起复查申请的。
2、收到书面复查答复意见之日起30日内,没有向有权复核机关提起复核申请的。
3、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领导信息
黄道平
党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孟宪金
党委副书记、主任、二级巡视员
陈虎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顿路达
党委委员、副主任
周正
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
咨询电话:010-12345,010-6129813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15号, 邮政编码:102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10-81296088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邮编:102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规定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组织区政府采购及其招标工作,审定供应商资格,建立政府采购数据库、供应商数据库和专家数据库,定期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
北京市大兴区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建立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指导所出资企业的信息化工作;负责本区国有资产的统计工作;协助机关科室处理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本机关党建、组织、宣传、议案、提案、建议、公文处理、信息和财务、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本机关的资产管理和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国资委系统的工会、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