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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6-06-2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0988 次浏览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是北京政府工作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根据上级主管机关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计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主管机关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贯彻落实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并负责所辖区域内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管理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所辖区域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治理和落实征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主管机关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领导信息

    姜学东 党委书记、局长
    徐燕 党委委员、副局长(挂职)
    扈寒梅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宏伟 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东明 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胡屹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宁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陈清核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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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大兴区 · 北京
  • 分类: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负责人:姜学东 党委书记、局长
  •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10-67881029
  •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庆街甲4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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