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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博罗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协调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指挥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协调联系消防管理工作,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地震灾害防治及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十一)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谢舒 党委书记、局长。负责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统筹相关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和专项工作协调机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办公机构日常工作。
罗文胜 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安全生产人才培训等工作。分管县安全生产教育训练中心。
林国阳 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防御救援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分管工矿商贸安全监管股、指挥协调与预案管理股、自然灾害防御救援股、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助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和专项工作协调机制(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办公机构日常工作。
曾志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后勤和党务、纪检、人事、财务、审计、法制、宣传等)日常工作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肖伟群 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协助负责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防御救援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协助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和专项工作协调机制(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办公机构日常工作。
刘锡培 党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协调、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考核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工作。分管综合协调股、执法大队。协助负责专项工作协调机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机构日常工作。
詹方明 总工程师。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煤矿矿山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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