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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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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重要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要加快推动电子政务,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国务院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专门印发文件,作出全面部署。一些部门和地方积极探索,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信息共享,优化政务流程,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服务创新典型不断涌现,引领政务服务创新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同时也应看到,目前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仍是局部区域和部分领域的探索实践,不少地区、部门、领域仍大量存在困扰企业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等现象,与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目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党的十九大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聚焦问题、分类施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因事制宜,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推进方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重点先行、总结经验、加快推广。选择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总结各地政务服务工作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成果复制和宣传推广,形成高效有序推进局面。

 整合共享、优化流程、创新服务。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增强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统筹推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注重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系统性、整体性,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制度衔接,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构建一体化联合推进机制,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初见成效,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推广。在“一网通办”方面,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省市县各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19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在“一网通办”方面,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省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加快建设国家、省、市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大幅提高政务服务便捷性。

 (一)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构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以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的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加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台一体化、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本级或上级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实现全国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实名身份认证,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国漫游”。发挥好中国政府网总门户作用。

 (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原则上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并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有关要求,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三)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

 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结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调动社会资源力量,鼓励开展第三方便民服务应用。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提升服务水平。

 四、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实现“多门”变“一门”,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省、市、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地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

 (二)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

 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提供有力支撑。

 五、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的“最多跑一次”目录,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推动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力争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一)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

 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充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为重点,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二)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

 按照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庄(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省市县乡村全覆盖。

 六、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

 (一)建立完善全国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强化平台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使其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调度能力。按照“统一受理、平台授权”的原则,建立数据共享授权机制。对于无条件共享且服务接口不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由平台直接提供;对于有条件共享,或者无条件共享但服务接口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由平台推送给部门受理。建立限期反馈机制,对于数据需求申请,平台管理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规范性审查,并通过平台回复受理意见,不予受理的应回复原因;由平台直接提供的数据,应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由部门受理的数据,数据提供部门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二)加快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原则,各级政府要构建并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持续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动态更新政务数据资源,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提高服务可用性。完善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共享责任,在落实国务院部门第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发布第二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新增拓展1000项数据共享服务,加强数据共享服务运行监测,全面清理并制止仅向特定企业、社会组织开放公共数据的行为。

 (三)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

 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各级政务部门要加快改造自有的跨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并与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避免数据和业务“两张皮”,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提高基层窗口工作效率。各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运维经费审批部门要联合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

 (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

 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五)加强数据共享安全保障。

 依法加强隐私等信息保护。研究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制度,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提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网通办”的标准规范。

 研究制定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共享的国家标准。加快完成电子证照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公共信用库等规范编制工作,加快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和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共享。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

 (二)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各部门要抓紧梳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急需的以及与开展“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快推动立改废。推动制定完善信息保护的法律制度,切实保护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研究制订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推动开展相关试点,逐步消除电子化归档的法规制度障碍。

 (三)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

 依托中国政府网及各地政府网站、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热线等,畅通互动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政务服务举报投诉平台,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未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开展核查处理。

 (四)开展百项问题疏解和百佳案例推广行动。

 开展百项问题疏解行动,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身份和教育证明、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形成分级覆盖、热点聚焦的百项问题清单,逐项研究解决。开展百佳案例推广行动,深入分析总结先进经验,统筹组织对口帮扶工作,推动百佳案例先进经验复制落地。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落实本实施方案,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更大实效。


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实体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事项清单

单位序号

单位

事项
数量

序号

事项名称

窗口类别

说明

1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1

1

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2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2-1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的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2-2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的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3

举办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4

省内报刊在本市设立记者站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5

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5-1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娱乐场所(歌舞娱乐、游艺场所)的设立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5-2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娱乐场所(歌舞娱乐、游艺场所)的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6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6-1

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设立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除外)

经营服务

子项

6-2

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变更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除外)

经营服务

子项

6-3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6-4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6-5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6-6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6-7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

经营服务

子项

7

承印加工境外一般性出版物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8

非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中央驻粤、省属范围除外)

经营服务

大项

8-1

非宗教内容的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中央驻粤、省属单位除外)

经营服务

子项

8-2

非宗教内容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中央驻粤、省属单位除外)

经营服务

子项

9

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新华书店、外文书店除外)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9-1

音像制品批发单位的设立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9-2

电子出版物批发单位的设立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9-3

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单位的变更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9-4

电子出版物批发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单位的变更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9-5

书报刊批发单位的设立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9-6

书报刊批发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变更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10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11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11-1

音像制作单位变更的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11-2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的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12

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13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的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4

市属及以下期刊出版增刊的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5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6

市级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设置藏品档案、建立管理制度的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7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文物的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8

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的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9

艺术考级机构在市区中心区开展艺术考级活动的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20

市级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21

境外机构和团体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22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23

承印加工境外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24

广播电台、电视台(含教育电视台)设立、变更及终止的初审

经营服务

大项

25

合办广播电视频道及栏目的初审

经营服务

大项

26

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初审

经营服务

大项

27

设立单位内部印刷厂的登记

经营服务

大项

28

已批准的报刊记者站登记

经营服务

大项

29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的年度核验

经营服务

大项

30

申领新闻记者证的初审

经营服务

大项

31

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集聚区)认定

经营服务

大项

市公安局消防部门

3

1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

投资审批

大项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2-1

建设土建项目消防设计审核

投资审批

子项

2-2

建设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

投资审批

子项

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投资审批

大项

3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6

1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

经营服务

大项

2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投资审批

大项

4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4-1

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投资审批

子项

4-2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投资审批

子项

4-3

市政(交通、管线)及建设项目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许可

投资审批

子项

4-4

市政(交通、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投资审批

子项

4-5

市政(交通、管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投资审批

子项

4-6

市政(交通、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投资审批

子项

4-7

市政(交通、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投资审批

子项

4-8

建设项目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投资审批

子项

4-9

建设项目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投资审批

子项

4-10

建设项目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投资审批

子项

4-11

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投资审批

子项

4-12

单位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投资审批

子项

4-13

私人住宅总平面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14

临时建设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15

建筑物加层、加建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16

房屋维修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投资审批

子项

4-17

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投资审批

子项

5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

投资审批

大项

6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投资审批

大项

7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投资审批

大项

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备案/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备案

投资审批

大项

9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备案

投资审批

大项

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算备案

投资审批

大项

11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投资审批

大项

12

办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站点设立/设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含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站点审查

投资审批

大项

13

惠州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投资审批

大项

14

惠州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告知性登记

投资审批

大项

15

办理新型墻体材料生产企业申请备案/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申请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6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投资审批

大项

4

市交通运输局

50

1

超限运输车辆在相邻两市间以及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行驶公路审批(县道以下公路)

投资审批

大项

2

占用、挖掘公路审批(原名:占用、挖掘市管公路审批(县道以下公路))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2-1

占用、挖掘市管公路(国、省道)审批
[含1.修建各种跨越;穿越公路等工程设施;
2.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其两侧建筑控制区埋架设电缆、管线、设置电杆、变电器等类似设施;
3.建设工程使公路改线的;
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5.封闭半幅以上国道路面施工;
6.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省管高速公路及国道的行政许可(以上申请事项1至6项国道由市公路局审批,省道由县(区)公路局审批);
7.在省道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或者拆除分隔带以及在省道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2-2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讯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用地审批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3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投资审批

大项

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经营服务

大项

4-1

新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业务(现场核查)

经营服务

子项

4-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经营许可和非经营许可(现场核查)

经营服务

子项

4-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过户

经营服务

子项

6

港口工程初步验收

投资审批

大项

7

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投资审批

大项

8

公路工程竣工决算认定

投资审批

大项

9

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0

市管港口(航道)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1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2

交通运输行业建筑企业资质审批会审

投资审批

大项

13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14

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县管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原名: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投资审批

大项

15

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公路建设项目)

投资审批

大项

16

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公路建设项目)

投资审批

大项

17

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区级权限项目

投资审批

大项

18

在公路用地范围设置非公路标志设施审批(原名:在公路用地范围设置非公路标志)

经营服务

大项

19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原名: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20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21

市局直属分局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地址、名称、项目、法人等项目变更

经营服务

大项

22

市局直属分局辖区国内内河水路运输船舶营运证审验

经营服务

大项

23

市局直属分局辖区货运经营者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现场审核)

经营服务

大项

24

市局直属分局辖区货运站经营者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现场审核)

经营服务

大项

25

市局直属分局辖区货运经营者新增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

即来即办

大项

26

市局直属分局辖区货运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需现场审核)

经营服务

大项

27

市局直属分局辖区货运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

经营服务

大项

28

市局直属分局辖区货运车辆过户/迁出

即来即办

大项

29

市局直属分局辖区货运车辆年度审验

即来即办

大项

30

市局直属分局辖区货运经营者办理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经营服务

大项

31

惠城中心区货运经营者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现场审核)

经营服务

大项

32

惠城中心区货运站经营者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现场审核)

经营服务

大项

33

惠城中心区货运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

经营服务

大项

34

惠城中心区货运经营者办理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即来即办

大项

35

惠城中心区《道路运输证》(货运)换证、补证申请

即来即办

大项

36

惠城中心区货运车辆年度审验

即来即办

大项

37

惠城中心区货运经营者新增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

经营服务

大项

38

惠城中心区货运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需现场审核)

经营服务

大项

39

惠城中心区货运车辆过户/迁出

即来即办

大项

40

惠城中心区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地址、名称、项目、法人等项目变更、延续及注销等业务

经营服务

大项

41

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42

市管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公路工程)

投资审批

大项

43

市管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公路工程)

投资审批

大项

44

市管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港口工程)

投资审批

大项

45

市管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水运工程)

投资审批

大项

46

市管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水运工程)

投资审批

大项

47

市管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路工程)

投资审批

大项

48

市管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投资审批

大项

5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

1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1-1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核发

经营服务

子项

1-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延续

经营服务

子项

1-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注销

经营服务

子项

1-4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住所

经营服务

子项

1-5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

经营服务

子项

2

特殊药品零售、邮寄、运输和购用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2-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经营服务

子项

2-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经营服务

子项

2-3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核准

经营服务

子项

2-4

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营罂粟壳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2-5

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2-6

教学、科研用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3

食品生产许可证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3-1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经营服务

子项

3-2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经营服务

子项

3-3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经营服务

子项

3-4

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经营服务

子项

4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4-1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经营服务

子项

4-2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经营服务

子项

4-3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

经营服务

子项

4-4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经营服务

子项

6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7

1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1-1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证)

经营服务

子项

1-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

经营服务

子项

1-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补办)

经营服务

子项

1-4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

经营服务

子项

1-5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

经营服务

子项

2

放射诊疗许可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2-1

放射诊疗许可(新证)

经营服务

子项

2-2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

经营服务

子项

2-3

放射诊疗许可(补办)

经营服务

子项

2-4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

经营服务

子项

2-5

放射诊疗许可(注销)

经营服务

子项

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3-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核发)

经营服务

子项

3-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变更)

经营服务

子项

3-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补办)

经营服务

子项

3-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换卡)

经营服务

子项

3-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注销)

经营服务

子项

4

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4-1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4-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执业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4-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停业)

经营服务

子项

4-4

医疗机构执业认可(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4-5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校验)

经营服务

子项

4-6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注销)

经营服务

子项

5

二次供水单位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6

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机构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7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卫生许可

即来即办

大项

7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

1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投资审批

大项

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投资审批

大项

3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县级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经营服务

大项

4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经营服务

大项

5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经营服务

大项

6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经营服务

大项

7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经营服务

大项

8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经营服务

大项

9

应急预案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0

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1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投资审批

大项

12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投资审批

大项

8

市港务管理局

8

1

港口经营许可

经营服务

大项

2

港口建设项目竣工(初步)验收

投资审批

大项

3

港口建设项目开工备案

投资审批

大项

4

市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港口建设项目)

投资审批

大项

5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投资审批

大项

6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

经营服务

大项

7

市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港口建设项目)

投资审批

大项

8

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初审

投资审批

大项

9

市民政局

6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1-1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2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3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2-1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2-2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2-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3

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3-1

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3-2

非公募基金会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3-3

非公募基金会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4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投资审批

大项

5

民办养老机构年检

经营服务

大项

6

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

经营服务

大项

10

市农业局

10

1

兽药经营许可(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经营)

经营服务

大项

2

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

经营服务

大项

3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经营服务

大项

4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经营服务

大项

5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父母代种禽场、种畜扩繁场、原种、祖代种禽场和原种畜场)

经营服务

大项

6

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6-1

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单一饲料)

经营服务

子项

6-2

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

经营服务

子项

7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

经营服务

大项

8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9

农药广告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10

农药经营许可核发(跨县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农药经营许可核发)

经营服务

大项

11

市商务局

2

1

属市级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与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指标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经营服务

大项

12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

1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经营服务

大项

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经营服务

大项

3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经营服务

大项

4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

经营服务

大项

5

食品相关产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3

市发展和改革局

5

1

市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投资审批

大项

2

市管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2-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报告表)

投资审批

子项

2-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报告书)

投资审批

子项

2-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登记表)

投资审批

子项

3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投资审批

大项

4

市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投资审批

大项

5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经营服务

大项

14

市水务局

8

1

市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2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3

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4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4-1

堤防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2

水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3

水闸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4

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5

灌区、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6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7

中小河流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8

装机1000千瓦(含)~50000千瓦(含)的新建、重建、技改和扩建水电站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除新建的附属水库为中型以上或坝高大于50m以发电为主的小水电工程外)

投资审批

子项

4-9

农村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10

含有中型泵站或水闸的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11

中型机电排灌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4-12

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投资审批

子项

5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经营服务

大项

6

取水许可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6-1

取水许可审批(新发证)

经营服务

子项

6-2

取水许可审批(变更、延续)

经营服务

子项

7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经营服务

大项

8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15

市环境保护局

13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

投资审批

子项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书)

投资审批

子项

1-3

入海排污口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2

省、市管权限拟退役关闭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核准

经营服务

大项

3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4

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核发

经营服务

大项

5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5-1

首次排污许可证申请

经营服务

子项

5-2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换证

经营服务

子项

5-3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变更

经营服务

子项

5-4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注销

经营服务

子项

5-5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

经营服务

子项

5-6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变更

经营服务

子项

5-7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延续

经营服务

子项

5-8

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经营服务

子项

6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经营服务

大项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含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7-1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投资审批

子项

7-2

输变电建设项目验收

投资审批

子项

8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9

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

经营服务

大项

10

输变电建设项目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11

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12

市级自然保护区调整与审核

经营服务

大项

1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经营服务

大项

16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9

1

企业登记注册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1-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即来即办

子项

1-2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即来即办

子项

1-3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4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5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6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7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8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9

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10

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11

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12

非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13

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14

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15

营业单位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16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17

营业单位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18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19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20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21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22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23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24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25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26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27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28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29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30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31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32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33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34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35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36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37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1-38

企业迁移登记

即来即办

子项

1-39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2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2-1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2-2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2-3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3

企业备案登记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3-1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备案

经营服务

子项

3-2

外商投资企业备案

经营服务

子项

3-3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3-4

内资公司备案

经营服务

子项

4

企业证照管理

即来即办

大项

5

股权出质登记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5-1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5-2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5-3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5-4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5-5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5-6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经营服务

子项

6

企业机读档案查询

即来即办

大项

7

五证合一

即来即办

大项

8

协助法院执行

即来即办

大项

17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7

1

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2

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2-1

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类型一)

投资审批

子项

2-2

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许可(类型二)

投资审批

子项

3

拆除市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4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投资审批

大项

5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投资审批

大项

6

应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投资审批

大项

7

易地修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投资审批

大项

18

市气象局

3

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1-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投资审批

子项

1-2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投资审批

子项

2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3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经营服务

大项

19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4

1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经营服务

大项

2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经营服务

大项

3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4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审批

经营服务

大项

20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4

1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

2

开设路口施工

投资审批

大项

3

市政人行道砖改造施工

投资审批

大项

4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投资审批

大项

21

市信用中心

2

1

企业信用报告查询

经营服务

大项

2

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

经营服务

大项

22

市园林局

1

1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1-1

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1-2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投资审批

子项

23

市外事侨务局

1

1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投资审批

大项目录

1-1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非原户籍地办理)

投资审批

子项

1-2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原户籍地办理)

投资审批

子项

24

惠州市烟草专卖局

2

1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1-1

新办

经营服务

子项

1-2

变更

经营服务

子项

1-3

延续

经营服务

子项

1-4

补办

经营服务

子项

1-5

歇业

经营服务

子项

1-6

注销

经营服务

子项

1-7

停业

经营服务

子项

1-8

复业

经营服务

子项

2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经营服务

大项目录

2-1

新办

经营服务

子项

2-2

变更

经营服务

子项

2-3

延续

经营服务

子项

2-4

补办

经营服务

子项

2-5

歇业

经营服务

子项

2-6

注销

经营服务

子项

2-7

停业

经营服务

子项

2-8

复业

经营服务

子项

合计事项总数:210项(含子项共计407个事项),24个部门。

事项统计: 经营服务:122(涉及20部门); 投资审批: 78(涉及15部门);  即来即办件:12(涉及3部门);
经营服务:281;               投资审批:129;                即来即办件:15;

自建系统:86项(含子项共计202事项)    综办系统:126项(含子项共计223事项)

行政许可 125项    服务事项87项

机构: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752-2831268 传真电话:0752-2808451

地址: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质检1号大楼 窗口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新北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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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问题
  • 13539244444

    怎样办理国家二级运动员证

    • 李四
      李四 2022-07-09

      参加下列比赛的,可以直接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和全运会的各队运动员。 2、报名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和全国城市运动会的人数为:获得第一至第四名的全队运动员可以申请,第五至第八名的全队最多70%运动员可以申请,第九至第十二名的全队最多50%运动员可以申请,第十三至第十六名的全队最多30%运动员可以申请。 3、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第一至第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4、在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两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50%。 二级运动员证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两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3、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三份)。 4、所在单位或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证明。 5、成绩证明材料包括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学籍证明等。

  • 18707526686
    企业章程 2021-09-09

    查询有限公司企业章程

    • 李四
      李四 2022-07-08

      1、公司章程需要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相关部门进行调取。 2、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要求: (1)各级公、检、法机关,审计机关及其他相关机关持介绍信(公函)及查询人员工作证件;可查阅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2)持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公章,可查阅本企业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3)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可查询与代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4)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因诉讼、仲裁等需要查阅企业登记档案的,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相关证明,可查阅与之相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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