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全县交通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公路统一管理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和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以及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公路、水路规费和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交通战备工作。
(八)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胡跃辉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梅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袁岗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幸享成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盛忠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贺晓勇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县养路段段长 高学萍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蔡英;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