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倡导线上办理
推行“全程电子化服务”,倡导企业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凡可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请登录“政务服务网”(http://hzzwfw.sd.gov.cn/hz/public/index)进行在线注册、咨询和申报,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相应电话咨询(见附件),我们将提供详细的网上申报指导。
二、实行预约办理
对于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特殊紧急业务,请提前电话预约,事先详细咨询并按要求准备齐相关材料;预约成功后,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一般业务暂不接受申请现场办理的预约,请理解。
三、开通“绿色通道”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凡申请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增加醇类消毒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消毒剂、84消毒液等五类疫情防控急需消毒剂生产、销售的,或新办营业执照中含上述经营范围的,开通“绿色通道”快速予以办理。对于和生产防疫物资(口罩、防护服等)相关的审批申请如新办企业、立项备案等,开放“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受理办结。
因疫情防控紧急生产需要,申请人短期内无法办理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我局按照市审批局关于抗击疫情期间涉及危化品特事特办的规定,可在营业执照中增加相应的经营范围,有效期3 个月。3 个月后,申请人有继续生产销售意愿的,应当继续按照原正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视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部门要求再作调整。
四、推行告知承诺制
在疫情防控期间,凡申请办理醇类消毒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消毒剂、84消毒液等五类疫情防控急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变更、延续等业务的,我们坚持特事特办原则,对审批过程中涉及的现场踏勘实行告知承诺,予以容缺办理。
五、开展邮寄服务
对未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请提前预约咨询,按要求准备齐相关材料,并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邮寄申报材料时,务必在邮寄的材料中留下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和通讯地址),我们将利用帮代办方式协助办理,办理完成后通过邮递送达。
咨询电话:0530-5192807 ,纳税咨询电话:0530-519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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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14:30-17:30(10月1日—4月30日) 15:00-18:00(5月1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