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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档案管理、政务信息、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统计等工作。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稿。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承担行政效能督察和重点工作督察督办。
联系电话:0718-8215320
2、法规监察科:
负责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督察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重大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信访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信访事项。承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举报事项,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执法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衔接。负责行政许可事项批前公示回函办理。
联系电话:0718-8215581
3、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全州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全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各县市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62893
4、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报告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州政府审批的土地收储、土地供应和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相关工作。组织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指导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指导落实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政策措施。
联系电话:0718-8216115
5、国土空间规划科: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各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组织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联系电话:0718-8465143
6、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恩施市城市规划区内和跨县市行政区域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负责恩施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定规划条件。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立项审核及验收工作。指导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指导全州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征用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69917
7、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负责恩施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负责建设工程许可项目的公示审核工作。负责恩施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雕塑、户外广告方案的规划审查。收取恩施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参与恩施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县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州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15519
8、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及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补划工作。负责全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立项、验收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补充耕地指标的调剂和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重大生态修复项目库。
联系电话:0718-8262235
9、矿产资源管理科:
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探矿权、采矿权审核;指导全州采矿权出让工作,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州采矿权审批登记,依法调处跨县市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州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督促地勘单位汇交地质资料,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联系电话:0718-8215907
10、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科:
管理全州地质工作,编制全州地质勘查规划,协调省级地质勘查项目。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防治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62231
11、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负责测绘行业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基础测绘工作。负责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测量标志等相关维护与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管理州级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的管理工作。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和保密工作。指导县市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息化建设,开展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联系电话:0718-8465575
12、行政审批科:
根据授权,负责行使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的受理、初审、协调、制证、送达等政务服务职能;负责将审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业务科室,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进驻事项相关审批信息向社会公开;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0718-8029768
13、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考核、调配、任免、奖惩、培训、请销假、出国出境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人才招录(聘)和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技术职称、岗位设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干部管理体制和权限管理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
联系电话:0718-8216047
14、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15356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及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