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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中县机构改革方案》(资委发〔2019〕 5号)和《关于<资中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资机改领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资中县行政审批局(简称县行政审批局)是资中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二)负责资中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协调解决改革中重大问题涉及的相关具体工作,向资中县人民政府提出县级各部门需要承接、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研究提出资中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的初步意见,指导、推进、协调、督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承接、保留、下放、取消及动态调整。负责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前置条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机制和制度,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四)负责县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收费等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已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专家评审、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与主管部门“审管分离、审管联动”的信息互通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后的档案收集、移交、管理、查询工作。
(五)负责清理政务服务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制定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负责组织协调县级部门(单位)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进驻行政审批局办事服务大厅,对进入或者退出行政审批局办事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的已纳入行政审批局办事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六)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负责指导并推进资中县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便民化建设,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审批局和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对部门独立办事服务大厅、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效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