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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公开电话:0574-89387609
政工科
机构负责人:王月群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工作。牵头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军民融合服务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养工作,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出国(境)管理、婚丧礼俗整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机关党委抓好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公开电话:0574-89387586
法制科
机构负责人:杨颉
机构职能:负责建设、房地产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指导行业行政执法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本级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督办工作。牵头普法教育、平安创建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公开电话:0574-89387610
行政审批科
机构负责人:陈海波
机构职能:负责行政许可和其他审批事项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化审批程序。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归档和上报工作。负责本部门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开电话:0574-65729196
建筑市场和安全监管科
机构负责人:吴威强
机构职能:拟订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建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起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业化和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管。负责协调处理建筑业企业欠薪问题。拟订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专项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标准的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引进、转化及推广工作。指导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工作。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公开电话:0574-89387547
城乡建设科
机构负责人:俞珠
机构职能:拟订全县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参与拟订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区道路、桥梁、园林绿化、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照明、供气、供热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建项目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和协调项目建成后的移交工作。拟订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综合管廊(线)和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公开电话:0574-89387562
住房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刘松
机构职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监管,拟订房地产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指导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及备案等交易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估价、经纪、租赁市场监管和行业发展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除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物业服务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城乡既有房屋使用安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公开电话:0574-89387548
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邱行舟
机构职能
(一)负责指导全县新型墙体材料研究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工作。
(二)负责全县墙体材料行业统计监测、运行分析工作。
(三)协助已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
(四)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建筑中推广应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和信息交流、宣传教育工作。
(六)完成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0574-89387543
散装水泥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严峻
机构职能
(一)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服务工作。
(二)负责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和推进散装水泥在农村应用工作。
(三)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业务培训、安全教育等服务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四)承担建设用砂生产经营登记备案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参与建设用砂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完成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0574-89387546
园林绿化中心
机构负责人:叶蔚
机构职能
(一)参与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年度城市绿地建设计划。
(二)参与园林绿化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的方案审查、扩初会审、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三)承担城区绿地占用、挖掘、树木砍伐、移植等园林绿化项目审核审批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城区新建园林绿化设施的移交管理、城市易地绿化项目监管及易地绿化费的收取工作。
(四)参与制定地方绿地养护考核细则。负责全县园林绿化行业及全县村镇园林绿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五)承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参与绿道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丹城公园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和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工作。
(八)完成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0574-89387565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张文国
机构职能
(一)负责各镇(乡)街道物业管理工作业务指导。
(二)参与制定物业管理行业配套政策。
(三)负责物业管理小区的日常检查指导,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的综合考评工作。
(四)参与浙江省物业信用平台维护管理,制定具体的奖惩细则,促进行业良性竞争。
(五)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改选工作。
(六)协助做好物业招投标、前期物业费收取及发放、物业用房落实、房屋保修金收取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建立、收集、使用等工作。
(八)完成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0574-89387549
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石姣娣
机构职能
(一)参与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计划,并协助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承担村镇规划编制和各镇乡(街道)村镇建设等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农村住房集中改建和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等行政辅助工作。
(四)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五)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参与村庄整治建设和乡村建筑风貌引导,组织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六)参与制定城中村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七)承担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屋建设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八)完成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0574-89387541
市政设施中心
机构负责人:俞珠
机构职能
(一)参与拟订全县市政公用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二)承担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桥梁、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地下通道、隧道等市政道路及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重点实事工程和中心城区基础配套工程建设。
(四)参与市政建设工程附属工程验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五)参与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六)参与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
(七)协助做好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
(八)完成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0574-89387562
城区内河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姚辉
机构职能
(一)协助做好丹东街道、丹西街道建成区域内的河道管理。
(二)参与制定河道主体驳坎、挖掘、疏浚及设施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承担监督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参与制定内河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年度计划,并承担监督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河道临时占用、施工审批等行政辅助工作。
(五)负责河道设施维护、河道保洁工作。
(六)参与指导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八)完成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0574-89387567
排水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姚辉
机构职能
(一)协助做好全县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承担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行政辅助工作,指导排放口设置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
(三)协助做好城镇污水基础设施监管,参与全县污水行业的管理工作。
(四)参与污水行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前期工作以及竣工后备案工作。
(五)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及考核。
(六)协助做好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七)完成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0574-89387576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鲍于全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参与招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招投标投诉,调解各类纠纷。
(三)承担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完成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0574-89387554
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盛俊龙
机构职能
(一)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负责商品房网签系统的运行、数据变更及日常维护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总。
(四)参与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参与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六)参与房地产市场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七)完成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0574-89387548
象山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站
机构负责人:陈文敏
机构职能
(一)协助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受理工程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登记。
(三)参与监督抽查工程实体质量。
(四)参与监督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五)协助做好工程检测机构和预拌砼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六)参与建设工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七)负责县内建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九)完成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间:8:30-11:30,14:00-17:30,冬令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574-65720866
象山县住建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