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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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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8〕41号)精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政务服务,结合本溪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推动政府服务理念、制度、作风深层次变革,构建全市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服务,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进,对一些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坚持全市纵横协同、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市本级(省直)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加大对县(区,含本溪高新区,下同)指导力度。县(区)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要不等不靠,抓出实效。
——整合共享,提升服务。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坚持网上网下融合,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建章立制,依法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重大改革举措要同步考虑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通过法治凝聚改革共识、防范化解风险、巩固改革成果。
(三)工作目标
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专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到2018年底,在“一网通办”方面,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县(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限时完成政务事项办理,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运行模式;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市、县(区)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19年底,在“一网通办”方面,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县(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区)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
1.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继续加大减权放权力度,实事求是地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取消、下放工作。认真梳理界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扶贫济困和群众办事通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范围,不得将政府部门内部职能与公共服务相混淆。动态调整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发布2018年度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数据同源”。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和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数据同源、更新同步。事项和办事指南分类要准确、符合实际,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看明白、能办事,坚持“三级九统一”原则,实现省、市、县(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内容统一,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致性、均等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完成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入库,并长期推进。
3.建成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成以市政务服务网为枢纽、以各县(区)政务服务网为支撑的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县(区)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实现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报、在线办理、在线反馈,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统一的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全市各县(区)、各部门依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可信凭证和单点登录系统,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业务系统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市智慧办、市信息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4.推进业务信息系统整合对接。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原则,住建部门负责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系统、装饰装修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费申报管理系统、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将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应用平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将金土工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工商部门负责将全程电子化平台,质监部门负责将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司法部门负责将诚信律师管理平台,公安部门负责将身份认定、消防办事系统,人社部门负责将社会保险相关系统等,与政务服务网整合对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业务协同,真正做到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其他有自建系统的部门要尽快完成对接工作。我市按照省里统一标准要求进行改造和对接,实现纵向贯通。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智慧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拓展网上政务服务渠道。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结合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按序时进度推进。
6.完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与规范研究制定我市政务服务领域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开展相关试点,做好涉及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文件归档等法律效力,消除电子化归档的制度障碍,推动办事过程电子文件流转,改变纸质材料流转费时费力状况。
牵头单位:市档案局、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只进一扇门”
1.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即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业务办理向网上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要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中心之外无审批”。原则上不保留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进行。
2.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调整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名称,按照省、市一致原则,将现有本溪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本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对进驻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等职能。强化党建工作的统领作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要全部转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加强对基层窗口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推进。
3.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排队、服务评价等配套设施和功能,将相关信息纳入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同源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信息,要在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实体政务服务中心要利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做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推进。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
1.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充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为重点,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按照工作目标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2.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加快构建全市统一、多级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管理规范,提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实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努力做到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市智慧办、市信息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并长期推进。
3.推进“最多跑一次”延伸。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办”,结合邮政快递等方式,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跑动次数,制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服务,推动“最多跑一次”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按序时进度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规划、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敢于担当,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工作,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要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将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考核监督
市政府将对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督查,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开展改革工作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综合评价低、实际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 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推进指导,确保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如期实现。
(三)加强安全保障
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的安全管理。原则上政府部门均要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访问互联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强化相关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
(四)加强培训推广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将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将改革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广泛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本溪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责任部门

次序

事项名称

权力类别

1

市发展改革委

1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2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行政许可

3

3

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和使用

公共服务

4

4

公共信用数据查询服务

公共服务

5

5

12358价格举报服务热线

公共服务

6

6

重要价格信息查询服务

公共服务

7

7

企业价格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公共服务

8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行政许可

9

2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10

3

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

行政许可

11

4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行政许可

12

市教育局

1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13

2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行政许可

14

3

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15

4

校车使用许可

行政许可

16

5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资助或减免

行政给付

17

6

高校教师、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中职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行政确认

18

7

对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无效的确认

行政确认

19

8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行政确认

20

9

幼儿园定级

行政确认

21

10

大中专毕业生(师范类)档案转递、就业报到、人事代理服务

公共服务

22

11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补办学历证明书、学历认证服务

公共服务

23

12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

公共服务

24

市民委

1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5

2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行政许可

26

3

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义工培训班审批

行政许可

27

4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

行政确认

28

市公安局

1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29

2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

行政许可

30

3

保安培训许可

行政许可

31

4

保安员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32

5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

行政许可

33

6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行政许可

34

7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35

8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36

市公安局

9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行政许可

37

10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行政许可

38

11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

行政许可

39

12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行政许可

40

13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行政许可

41

14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行政许可

42

15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行政许可

43

16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44

17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45

1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行政许可

46

19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行政许可

47

20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行政许可

48

2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行政许可

49

22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行政许可

50

23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行政许可

51

24

机动车登记

行政许可

52

25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行政许可

53

26

非机动车登记

行政许可

54

27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行政许可

55

28

户口迁移审批

行政许可

56

29

普通护照签发

行政许可

57

30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行政许可

58

3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行政许可

59

32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行政许可

60

33

台湾居民定居大陆审批

行政许可

61

34

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审批

行政许可

62

35

外国人停留证件签发

行政许可

63

36

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

行政许可

64

37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行政许可

65

38

对公安部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审批的初审

行政许可

66

39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行政许可

67

40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行政许可

68

41

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

行政许可

69

42

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的办理

行政许可

70

43

户口登记、注销

行政确认

71

44

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行政确认

72

45

对中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注销停留居留证件

行政确认

73

46

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

行政确认

74

47

公民出入境记录查询

公共服务

75

市民政局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76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77

3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78

市民政局

4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79

5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80

6

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81

7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行政许可

82

8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83

9

建设经营性公墓许可

行政许可

84

10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新建公益性公墓审批

行政许可

85

11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86

12

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行政给付

87

13

慈善组织认定

行政确认

88

14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及待遇的认定

行政确认

89

15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登记

行政确认

90

16

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登记

行政确认

91

17

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

行政确认

92

18

运送遗体车辆管理

行政确认

93

19

建筑物门(楼)牌号编码确认

公共服务

94

20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公共服务

95

 

市司法局

 

1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行政许可

96

2

对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初审、复审

行政许可

97

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行政许可

98

4

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的给付(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指派承办人提供援助)

行政给付

99

5

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

行政给付

100

市财政局

1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行政许可

101

2

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102

市人社局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行政许可

103

2

设立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审批

行政许可

104

3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105

4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106

5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107

6

地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108

7

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行政许可

109

8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行政许可

110

9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11

10

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费的给付

行政给付

112

11

企业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给付

行政给付

113

1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给付

行政给付

114

13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给付

行政给付

115

14

失业保险待遇给付

行政给付

116

15

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养老保险部分)

行政确认

117

市人社局

16

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行政确认

118

17

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

行政确认

119

1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审批

行政确认

120

19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

行政确认

121

20

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

行政确认

122

21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核准

行政确认

123

22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行政确认

124

23

职业技能等级鉴定

行政确认

125

24

集体合同审查

行政确认

126

25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行政确认

127

2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行政确认

128

27

高级人才信息和市场需求调查、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省高级人才资源开发目录

公共服务

129

28

高级人才信息库建设

公共服务

130

29

海外留学人员回辽服务

公共服务

131

30

全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人事档案管理

公共服务

132

31

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公共服务

133

32

为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的各类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公共服务

134

33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派遣工作

公共服务

135

34

人事代理人员中流动党员的党务工作

公共服务

136

35

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公共服务

137

36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公共服务

138

37

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公共服务

139

38

招用外地员工的用工备案

公共服务

140

39

劳动保障投诉案件处理

公共服务

141

4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公共服务

142

41

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公共服务

143

42

失业人员档案代管

公共服务

144

43

市直用人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公共服务

145

市国土资源局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行政许可

146

2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行政许可

147

3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148

4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149

5

临时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150

6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行政许可

151

7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行政许可

152

8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行政许可

153

9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行政许可

154

1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行政许可

155

1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行政许可

156

12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租赁审批

行政许可

157

13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58

市国土资源局

14

采矿权转让审批

行政许可

159

15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行政许可

160

16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161

17

非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62

18

地图审核(权限内)

行政许可

163

19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

164

20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权限内)

行政许可

165

21

耕地开垦费征收

行政征收

166

22

土地出让金的征收

行政征收

167

23

土地年租金的征收

行政征收

168

24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169

25

不动产登记费的征收(含不动产权属证书费)

行政征收

170

26

土地复垦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171

27

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172

28

采矿登记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173

29

探矿权价款的征收(以折股方式缴纳除外)

行政征收

174

30

采矿权价款的征收(以折股方式缴纳除外)

行政征收

175

31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176

32

不动产登记

行政确认

177

33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行政确认

178

34

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

公共服务

179

35

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公共服务

180

36

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开发产品的保密技术处理

公共服务

181

市环保局

1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行政许可

182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183

3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行政许可

184

4

排污许可

行政许可

185

5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行政许可

186

6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87

7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及其变更和注销

行政许可

188

8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

行政许可

189

9

排污费征收和缓缴排污费审批

行政征收

190

10

12369环保举报投诉

公共服务

191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委

1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

行政许可

192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行政许可

193

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194

4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行政许可

195

5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行政许可

196

6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行政许可

197

7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许可

198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委

8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许可

199

9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行政许可

200

10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行政许可

201

11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202

12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203

13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行政许可

204

14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205

15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行政许可

206

16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行政许可

207

17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行政许可

208

18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209

19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

210

20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行政许可

211

21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行政许可

212

22

利用照明设施架设通讯、广播及其它电器设备和设置广告许可

行政许可

213

23

燃气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214

24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审批

行政许可

215

25

非居民生活液化石油气使用审批

行政许可

216

26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217

27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218

28

城市道路占用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219

29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行政确认

220

30

省内建设领域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的确认

行政确认

221

31

建设工程档案利用

公共服务

222

32

地下管线档案查询

公共服务

223

33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224

34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225

35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行政许可

226

36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行政许可

227

37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行政许可

228

38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229

39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

230

市房产局

1

公有房屋(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征收

行政征收

231

2

房改房及已改作营业用途的房改房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的征收

公共服务

232

3

公有房屋产权出售

公共服务

233

4

异产毗连修缮管理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234

5

商品房预售许可

行政许可

235

6

城市供热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36

7

获得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停业、歇业审批

行政许可

237

8

供热单位转让供热设施经营权审批

行政许可

238

市房产局

9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给付

行政给付

239

10

国有直管房屋租赁合同发放及变更登记确认

行政确认

240

11

申请廉租住房资格确认

行政确认

241

12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确认

行政确认

242

13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确认

行政确认

243

14

楼盘表办理

公共服务

244

15

新建商品房销售办理

公共服务

245

16

商品房预售资金办理

公共服务

246

17

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公共服务

247

18

商品房现售备案

公共服务

248

19

存量房转让办理

公共服务

249

20

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办理

公共服务

250

21

房屋抵押办理

公共服务

251

22

房屋租赁办理

公共服务

252

23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理

公共服务

253

24

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办理

公共服务

254

市交通运输局

1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55

2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56

3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57

4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行政许可

258

5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59

6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行政许可

260

7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261

8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262

9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263

10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64

11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65

12

车辆营运证核发

行政许可

266

13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267

14

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268

15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69

16

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

行政确认

270

17

客运站站级核定

行政确认

271

18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

行政许可

272

19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73

20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274

21

船员服务薄签发

行政许可

275

22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行政许可

276

23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行政许可

277

24

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278

25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279

26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280

市交通运输局

27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81

28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282

市农委

1

农药广告审查

行政许可

283

2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284

3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285

4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行政许可

286

5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287

6

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88

7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

行政许可

289

8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290

9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291

10

临时占用草原、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292

11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293

12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行政许可

294

13

畜禽屠宰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295

14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行政确认

296

15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行政确认

297

16

农机事故责任认定

行政确认

298

17

农机事故责任复核

行政确认

299

18

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行政确认

300

19

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目录的确认与公布

行政确认

301

20

种子种苗产地检疫

行政确认

302

21

农药科学使用技术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服务

公共服务

303

2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服务

公共服务

304

23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与推介服务

公共服务

305

24

植物病虫草害及农区鼠害监测服务

公共服务

306

25

农产品生产技术宣传、咨询和服务

公共服务

307

26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及服务

公共服务

308

27

农业技术推广、技术引进、试验和示范服务

公共服务

309

28

发布农业生产信息

公共服务

310

市水务局

1

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

311

2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312

3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行政许可

313

4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行政许可

314

5

河道采砂许可

行政许可

315

6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316

7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行政许可

317

8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行政许可

318

9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319

10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320

11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行政许可

321

市水务局

12

征占省重要沼泽湿地审核

行政许可

322

13

利用省重要沼泽湿地审批

行政许可

323

14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行政许可

324

15

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许可

行政许可

325

16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行政许可

326

17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行政许可

327

18

水资源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328

19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329

20

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330

21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331

22

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的征收

行政征收

332

23

水土流失危害确认

行政确认

333

24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降等、报废)的审定

行政确认

334

25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行政确认

335

26

水产苗种质量鉴定

行政确认

336

27

水产技术推广服务

公共服务

337

28

水生动植物病害测报预报和监测服务

公共服务

338

29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公共服务

339

市林业局

1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340

2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341

3

木材运输证核发

行政许可

342

4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行政许可

343

5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行政许可

344

6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行政许可

345

7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行政许可

346

8

收购、出售、利用国家重点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审批

行政许可

347

9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行政许可

348

10

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

行政许可

349

11

利用沼泽湿地审批

行政许可

350

12

征占沼泽湿地审核

行政许可

351

13

省属国有林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352

14

古树名木鉴定确认

行政确认

353

15

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354

16

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

行政确认

355

17

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行政确认

356

18

林业技术推广培训

公共服务

357

19

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信息

公共服务

358

20

不动产登记

行政确认

359

市商务局

1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行政许可

360

2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及变更的审批

行政许可

361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行政许可

 

362

市商务局

4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审批

行政许可

363

5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行政确认

364

6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行政确认

365

7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设立审核

行政确认

366

市文化广电局

1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审核

行政许可

367

2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行政许可

368

3

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权限内)

行政许可

369

4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行政许可

370

5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行政许可

371

6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行政许可

372

7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行政许可

373

8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行政许可

374

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375

10

营业性演出审批

行政许可

376

11

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377

12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378

13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

行政许可

379

14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

行政许可

380

15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381

16

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驻场涉外演出审批

行政许可

382

17

公共文化设施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审核

行政许可

383

18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384

19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385

20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386

21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387

22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行政许可

388

23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行政许可

389

24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行政许可

390

25

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含移动电视业务监管)的初审

行政许可

391

26

期刊、报纸变更刊期、报纸变更开版审批

行政许可

392

27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行政许可

393

28

文物的认定

行政确认

394

29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并公布

行政确认

395

30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资格认定

公共服务

396

31

拟入境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出具工作证明

公共服务

397

市卫生计生委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398

2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399

3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

行政许可

400

4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行政许可

401

5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402

6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403

7

医师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404

8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405

9

护士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406

10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行政许可

407

11

医疗广告审查

行政许可

408

12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409

13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410

14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行政许可

411

15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412

16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行政许可

413

17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行政许可

414

18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行政许可

415

19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

行政许可

416

20

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417

21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418

22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审批

行政许可

419

23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420

2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421

25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审批

行政许可

422

26

提供病残儿鉴定服务

公共服务

423

27

提供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服务

公共服务

424

28

婚前保健服务

公共服务

425

29

孕产期保健服务

公共服务

426

30

儿童保健服务

公共服务

427

31

出生医学证明

公共服务

428

32

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公共服务

429

33

提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公共服务

430

34

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

公共服务

431

35

提供妇女常见病筛查服务

公共服务

432

36

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公共服务

433

37

组织对职业病诊断的鉴定

公共服务

434

38

组织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

公共服务

435

39

“宫颈癌、乳腺癌”两癌筛查

公共服务

436

市外事办

1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行政许可

437

2

华侨身份认定

行政确认

438

市旅游发展委

1

旅行社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439

2

导游证核发

行政许可

440

3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441

4

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行政许可

442

5

出境游名单审核

行政确认

443

6

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公共服务

444

市工商局

1

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行政许可

445

2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446

3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

447

4

广告发布登记

行政许可

448

5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449

6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450

7

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

行政确认

451

市质监局

1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行政许可

452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453

3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行政许可

454

4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行政许可

455

5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456

6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许可

457

7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

行政许可

458

8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行政许可

459

9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460

10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461

11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公共服务

462

12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公共服务

463

1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安全评估

公共服务

464

14

特种设备及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培训、考试、考核

公共服务

465

市体育发展委

1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行政许可

466

2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467

3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审查

行政许可

468

市安监局

1

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469

2

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470

3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471

4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472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行政许可

473

6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474

7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475

8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476

9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477

10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478

1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除煤矿外)乙、丙级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

479

12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480

市安监局

13

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审核(市级初审)

行政许可

481

14

煤矿停产整顿恢复生产验收

行政许可

482

15

乙、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

行政确认

483

16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行政确认

484

17

安全生产二、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确定

行政确认

485

18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公告

行政确认

486

19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

行政确认

487

20

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服务热线

公共服务

488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489

2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490

3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491

4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行政许可

492

5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行政许可

493

6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行政许可

494

7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行政许可

495

8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行政许可

496

9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行政许可

497

10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498

11

餐饮服务提供者量化分级、分类确认

行政确认

499

12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服务

公共服务

500

市统计局

1

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统计指标解释咨询服务

公共服务

501

2

发布统计公报等全市统计资料及相关资讯服务

公共服务

502

3

提供统计资料查询及相关咨询服务

公共服务

503

4

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和评聘咨询服务

公共服务

504

市人防办

1

拆除、改造、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行政许可

505

2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

行政许可

506

3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行政许可

507

4

人民防空工程范围内埋设管线和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508

5

人民防空工程权属确认

行政确认

509

6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

公共服务

510

7

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检测

公共服务

511

市档案局

1

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验收

行政许可

512

2

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利用服务

公共服务

513

市保密局

1

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的保密审查

行政确认

514

2

对无上级机关或者业务主管部门,自身也无定密权或超越自身定密权限的下级机关单位产生的拟定密事项进行定密

行政确认

515

3

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机构: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24-42857736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路44号

机构: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电话:024-43889006, 传真号:024-43889390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邮编:117000

机构: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24-43889018

地址:主办单位: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辽ICP备14014004号 最佳使用效果:1440*900分辨率/建议谷歌浏览器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17000

机构:本溪市商务局

电话:024-42845153,传真 024-42828578

地址:本溪市高新区枫叶路188-1号 邮政编码 117000

机构: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24—43889312, 传 真:43855613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31号

机构: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电话:24小时值班电话:024-44517999 ,024-44516222,44516207(办公室)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溪彩路37号

机构: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电话:024-42218338,传 真:024-42820186

地址:本溪市高新区枫叶路188号12楼 , 邮 编:117000

机构: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24-43568560 传 真:024-43568510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1号, 邮 编:117000

机构:本溪市北方质量认证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3624202529

地址:本溪 永明路11号

机构:本溪金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0414-42829866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实华山水俪城小区2#楼05号

全部问题
  • 刘旸旸

    想注销工商执照;请问在哪里办理?

    • 李四
      李四 2022-07-05

      本溪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 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 所以,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家公司停止运营,干净快速的注销掉,不留后患!如果没有去注销,然后被工商吊销了,后果如下: 一、注销和吊销的区别: 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 吊销:是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不过不得开展经营业务。 二、吊销的后果 1.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会被传输到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实现全国范围内监管,同步在全国金融征信系统中纳入不良记录; 2.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企业的名称不能再重新使用; 3.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3年内都不得申请或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被吊销企业的法人代表,终身进入工商系统黑名单,不得再兼任其他公司法人代表还要被列入“黑名单”不能设立新公司; 5.法人代表无法购买机票,不能办理贷款; 6.影响公司所有股东的信用。

    • 赵图图521
      赵图图521 2021-11-27

      辽宁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可以注销

  • 李四

    本溪市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20-12-21

      本溪市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金融发展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查询:现场查询: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四层12号综合受理窗口;网上查询:本溪政务服务网;查询电话:024-42386386 办理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四层综合受理12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024-42218621 监督投诉电话:024-42218130 申请条件: 1.在省内发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在担保服务空白的县域地区发起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在担保服务空白的重点产业集群发起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在已有1家融资担保机构的重点产业集群发起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 2.融资担保公司主发起人(即最大股东)应是金融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上一年内纳税应不低于1000万元),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 3.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其来源应真实合法,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企业法人股东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投资额与其它投资额合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4.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5.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 李四

    本溪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20-12-21

      本溪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由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地点: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0号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业务大厅1号-5号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周一至周四下午:1:00-5:00,周五下午1:00-4: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大厅窗口、咨询电话024-43620910、热线电话12329. 监督投诉渠道: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大厅窗口;监督投诉电话024-43620900;信件邮寄: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0号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 审批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李四

    本溪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20-12-21

      本溪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由本溪市烟草专卖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 024-43889070 网上咨询地址:http:www.lntobacco.gov.cn/xzsprone/website/index 办理地点: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辽宁省本溪市解放北路101号四层综合受理24号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24-43889070 监督投诉电话:024-44517007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批准,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十三条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办理。【规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七条 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规范性文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国烟专[2017]74号)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其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 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 申请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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