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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网上办理 基本信息 办理说明 办事机构 中介机构 专业顾问

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主办,本网站是集办事服务与工作动态于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上海卓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行维护。本网站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心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中心互动的渠道,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分为办事服务和工作动态两个模块。办事服务模块中开通了“赤峰市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以行政审批、法人办事、个人办事、并联审批划分为四部分,“个人办事”和“法人办事”提供了按主题和按部门两种分类类型,办事群众可以通过按主题或按部门查看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直观地了解到该事项基本信息,如办理机构、责任处(科)室、咨询电话、受理地点、受理时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等,同时提供服务表格和填表样式的在线下载服务。并以问、查、看、办、诉为主题,清晰直观地体现服务细节,最大限度为公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工作动态模块中开通了“政务公开、中心概况、工作动态、政策学习、考核情况、办件结果公示、办件量统计”等栏目,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国务院、自治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文件和先进地区做法等政务信息,同时面向社会提供与中心业务相关的互动交流新渠道。


注册协议

一、【目的意义】

为保证网上政务服务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法人用户注册、验证应采用实名制。统一用户注册和验证是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线上服务法律关系的前提,是今后全国政务服务实现网上“一地注册,各地互认”的基础。在您成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法人注册用户(简称“法人用户”)之前,请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协议适用主体范围】

政务服务网的运营管理权归政务服务机构所有。本协议是由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简称“政务服务机构”),明确双方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所订立的协议。

三、【服务内容】

法人用户能够访问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站、检索静态信息、进行在线咨询、申办政务服务事项,可在专属空间查询所办事项的过程信息和历史信息,储存信息资料,维护用户空间信息,并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经办人进行分级分类授权管理。

四、【用户承诺与授权】

法人用户在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和使用政务服务平台时承诺并确认: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法人资料;

(2)及时更新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及经办人等关联信息;

(3)同意接收来自政务服务机构推送的信息;

(4)在提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按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要件材料,并及时对上传本平台的要件材料做好更新维护;

(5)自愿选择物流快递、网上支付等第三方服务时,及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账户等相关个人信息;

(6)不存放与政务服务申办无关的信息内容。

五、【用户信息保障】

政务服务机构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违法违规向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

六、【用户的密码和安全性】

考虑到法人用户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其帐号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和委托经办人实际操作,其行为应由法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上述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得将帐号、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建议定期修改密码,以确保帐号安全。

七、【禁止条款】

法人用户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政务服务机构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八、【结束服务】

法定代表人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不需要接受相关政务服务,可注销帐号,如之后需要使用相关服务,需重新进行注册认证。

九、【注意事项】

政务服务机构将加强网络安全和风险防控,因技术原因和网络中断等因素,可能会造成法人用户的实时操作无效和暂停,请注意备份相关资料。

十、【其他规定】

政务服务机构依照本服务条款及后期依法发布的补充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再重复另行签约。


中心热线电话:0476--8301890

机构: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476-5890578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南段春城地产北侧

机构:赤峰市税务局

电话:12366;0476-8282683,0476-8283956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松山大街16号(邮编:024000)

机构: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电话:0476-8334662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C座5楼

机构: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476-8301890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 邮政编码: 024050

机构:赤峰精诚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3947605536, 13947620925

地址:赤峰 翁牛特旗乌丹镇古城街西段交通局一楼

全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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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查询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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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21-04-03

      请问企业所在地是哪里?

  • 李四

    赤峰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20-12-18

      赤峰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由赤峰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476-8331794 监督投诉电话:0476-8334656 办理地点:新城区临潢大街25号,九天建化集团副楼西楼,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58号科技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39路到内蒙古地矿院下车,步行272米;乘坐37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66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K99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35路在福兴东方酒店下车,步行947米。 受理条件: 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技术开发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办理依据: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第三条第一款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第二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第二条(三)免税的审批程序: 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再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报当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需要免征营业税的,需提供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书面合同,纳税人或其授权人书面申请以及技术受让方所在地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经省级税务主管机关审核后,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规范性文件】《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三、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需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规范性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二十六)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经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包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规范性文件】《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 第六条(三)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 李四

    赤峰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20-12-18

      赤峰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由赤峰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476-8282282 监督投诉电话:0476-8833937 办理地点:新城区临潢大街25号,九天建化集团副楼西楼,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午8:30-12:0,下午午14:30-17:3(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交路线:乘坐39路到内蒙古地矿院下车,步行272米;乘坐37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66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K99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35路在福兴东方酒店下车,步行947米。 受理条件: 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 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 准予批准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3、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要求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或补正齐全的。(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的。(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审批数量限制。

  • 李四

    赤峰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20-12-18

      赤峰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由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476-5970801 监督投诉电话:0476-5890587 办理地点:新城区临潢大街25号九天建化集团副楼西楼,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5号市场监管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39路到内蒙古地矿院下车,步行272米;乘坐37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66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K99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35路在福兴东方酒店下车,步行947米。 受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3、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要求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或补正齐全的。(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的。(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审批数量限制。 (一)准予批准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3、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要求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或补正齐全的。(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的。(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审批数量限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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