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由赤峰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476-8282282
监督投诉电话:0476-8833937
办理地点:新城区临潢大街25号,九天建化集团副楼西楼,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午8:30-12:0,下午午14:30-17:3(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交路线:乘坐39路到内蒙古地矿院下车,步行272米;乘坐37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66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K99路在博物馆下车,步行621米;乘坐35路在福兴东方酒店下车,步行947米。
受理条件:
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 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 准予批准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3、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要求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或补正齐全的。(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的。(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审批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