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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省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管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省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领导信息
张锦林;陈百炼;林玉孝;郭继先;马翔;杨柱;师红梅;赵毅;张志刚;李茂玉;刘光宇;李晗;琚健;李芸;
咨询电话:010-88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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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旗山路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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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692-2272756 传真:717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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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迪庆州建塘镇长征路39号 邮编:67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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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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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875-2237579 传真:2839885
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学府路与正阳北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保山市水利局西南侧约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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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局办公时间地址及工商服务电话,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联系人: 张锦林,联系电话: 0871-64566131,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六 上午8:30-11:30
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APP公司注销登记操作流程,下载并打开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APP,进入登录页,录入申请人手机号和手机验证码进行登录。系统根据账号信息采集情况会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及移动实名认证。
云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及管理暂行办法,为服务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通知》(云办发〔2019]20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的部署,努力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对企业开办便利化的实际体验,现就全省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
云南工商局企业年报网上公示填报填报咨询电话是多少?云南海关年报网上申报该怎么填写?云南企业简易注销网上公告流程及填写咨询电话是多少?
全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对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本暂行规定。
云南企业简易注销在注销公告期(45天)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简易注销公告》专栏“我要异议”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受异议。所有异议信息都记于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全部异议内容。
云南企业的简易注销公告查询说明社会公众和企业自身可通过“公示系统”查看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情况,进入云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进入
云南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企业年度报告通知-【云南工商局红盾网】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云南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入口-【云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什么原因有四种情形: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
云南工商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时间、流程及入口-【云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时间为:1月1号至6月30号。过期未按时申报公示的,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下面有移出异常名录流程!!!)
云南企业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企业年报过期未报怎么办_【云南工商行政管理局】因过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标记异常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资料见表格底部说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云南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证明材料_网上办事指南,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云南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操作教程(图)-【云南工商行政管理局】进入云南企业年报系统,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云南企业年报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95ye.com/shop/9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