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省事”汕头频道已上线472项服务事项,其中402项事项实现“零跑动”,这是汕头市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零跑动”和“指尖办”的一个缩影。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动作为、敢于创新、善抓落实,持续发力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改革,以及“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务服务实现新突破,助力汕头创建省营商环境建设示范城市。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导向,不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在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改革上,着力做强做大做优综合窗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综合窗口网上服务能力,并逐步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大力推动审批服务改革,以“最多跑一次”为导向,梳理办事事项和流程,推进审批过程标准化、数字化,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着力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广“粤省事”、自助终端的应用,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该局以统一的云网、大数据及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为基础,推动建成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分厅,联通市、区县、镇街、村居四级,以横向构筑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纵向叠加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让“数据跑路”取代“群众跑腿”,推进政务服务的协同化、便捷化和智能化,实现“一网通办”。
市民通过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关联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46种常用电子证照,即可一站式查询和办理社保、公积金、税务、户政、车管、出入境等多个部门的多项服务。接下来,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对业务量大、受众面广、民生关注度高的重点事项开展业务流程再造,让市民群众办事更省心、省力、省时。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继续深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拓展‘一窗受理’业务范围,不断完善政府综合服务窗口的集成式服务功能,启用市本级便民自助服务终端建设;并逐步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还将着力推进审批服务改革,营造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扎实开展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我市“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牵头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告知承诺制度等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落实,营造便民利企营商环境。同时,加快推进云平台建设、“汕头政府在线(二期)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更多的事项实现线上“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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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双胞胎孩子希望入读同一所学校,是否可以?
双胞胎孩子希望入读同一所学校,便于家长接送,属于合理诉求。如果双胞胎孩子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要属于各区(县)划定的服务片区范围之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各区(县)应予以解决。双胞胎孩子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摇号的,既可以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也可以以每个孩子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但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的,只有一个报名号,所有志愿统一填报,摇中则一起录取,摇不中则均不予录取。具体报名方式,由各区(县)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请问,在汕头市如果对录取的学校不满意,是否可以把学籍放在录取的学校,人却到其他学校“寄读”?
不允许,“寄读”是违规行为。这行为属于“人籍分离”,是国家、省、市教育部门明确禁止的行为。所有学校都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以建立学籍。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无学籍现象发生。
请问,在汕头市如何查询录取结果?已被民办学校录取是否可以放弃?
(一)所有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均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由区(县)教育局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同步公布录取结果(市属民办学校在本校网站公布)。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民办学校注册手续时间为8月13日-15日,逾期未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自愿放弃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区(县)教育部门调剂到本区(县)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请问,在汕头市如何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本区(县)的招生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对应区(县)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本区(县)招生方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细则和各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按要求填写适龄儿童少年相关个人资料及志愿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二)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拟填报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若干所本区(县)民办学校(具体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实际确定)、1所市属民办学校和1所跨区(县)招生民办学校。
请问,汕头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一)符合各区(县)报名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条件。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县)招生。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顺序是:本区民办学校录取、市属民办学校录取、跨区民办学校录取。由民办学校所属区教育局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完成本区(县)民办学校的录取工作。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 (四)凡是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学校的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参加所在区(县)公办学校招生。
请问,学生是否可以和学校签订“协议”,提前确定就读学校?
不可以。任何学校都不能违规提前招生。严禁学校私自承诺或者签订“协议”提前录取学生。严禁任何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各类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请问,汕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没有重大改变?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主要做法和相关规定与去年基本一致。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具体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各区(县)教育局将在6月底前制定本区(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区(县)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