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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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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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法院 | 0791-86245328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安监局 | 0791-85257253 | 0791-86350031 |
江西发改委 | 0791-86215587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工信委 | 0791-86226228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教育厅 | 0791-86756236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科技厅 | 0791-86253496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公安厅 | 0791-87288355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文化厅 | 0791-86220106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国税局 | 0791-86223512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民政厅 | 0791-86212575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财政厅 | 0791-87287599 | 0791-86350031 |
江西国土资源厅 | 0791-86717127 | 0791-86350031 |
江西住房城乡建设厅 | 0791-86237201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 0791-86243071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水利厅 | 0791-88825662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林业厅 | 0791-85269312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 0791-86757789 | 0791-863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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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 | 0791-86246658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 0791-86255761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环保厅 | 0791-86866667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地税局 | 0791-86426718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质监局 | 0791-86355828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旅发委 | 0791-86220959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0791-88158101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农业厅 | 0791-86233769 | 0791-86350031 |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 0791-86628315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0791-86895287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邮政管理局 | 0791-87600115 | 0791-86350031 |
民航江西监管局 | 0791-83960176 | 0791-86350031 |
江西银监局 | 0791-86766818/0791-86766831 | 0791-86350031 |
江西证监局 | 0791-87601196 | 0791-86350031 |
江西保监局 | 0791-86387360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0791-96358883 | 0791-86350031 |
南昌海关 | 12360/95198/0791-86307066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统计局 | 0791-88918323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人社厅 | 12333/0791-86890382 | 0791-86350031 |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企业年报:86350396 /86350252 个体、农专年报:86350343 | 0791-863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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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注册个公司,到底是小规模好还是一般纳税人好啊?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8】32号文和33号文,两文牵扯广大纳税人的利益,绝对称得上是重磅消息。 两文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从今年5月1日起,原增值税的税率由11%和17%统一下调为10%和16%。 二是从今年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统一提高至500万元。 三是在2018年12月31日前,原小规模纳税人按标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规定无疑对数量占据大多数的广大纳税人是天大的利好。原规定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商业80万元,工业50万元,其他现代服务业500万元的要强制升格为一般纳税人管理。政策规定,不转不行。 如今政策松绑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放宽了,可以安心做小规模了。只是,高兴之余你应该弄明白在什么情况下做小规模比做一般纳税人好呢?好在哪里呢? 我认为选择优先考虑税负率。所谓税负率是指每年实际缴纳增值税的总额与销售额的百分比,常说的税点即是这个意思。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标准称谓是征收率)主要有3%(主要货物销售和劳务销售)5%(主要是转让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货物销售和劳务销售是主流,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货物的,征收率3%,即常说的税负大概就是3%。若同行业一般纳税人企业经常性的税负低于3%,就可以考虑将来向一般纳税人管理过度。反之,尽量维持小规模管理。 在考虑税负的同时,应考虑进项发票取得难不难,比如建筑行业,上游发票取得往往很难,即便是普通发票取得也难;若取得普通发票不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常难的。两种情况都是开票难,那么选择小规模管理则是明智之举。 考虑进项发票的问题,还要考虑销售发票的问题。若你的下游企业对发票的要求较高,非专票不行,那你是不是升格为一般纳税人就值得考虑考虑了。当然,不想升格一般纳税人,也只有在让利上做做文章了。 最终还要考虑年度销售额标准500万元的问题。若你的公司正常的年度销售额大幅度高于500万元标准的,没有好的办法只有无条件的选择一般纳税人管理了。若你认为做定小规模了,销售额超标我想办法化解,不行把公司一分为二。那是你的权力,随你了。 以上仅供参考,还有什么需要考虑的,有什么好的注意和办法大家不妨说一说。
如题,一般纳税人,一直没业务零申报的,想要注销是否简单些?
1、根据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的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2、适用简易注销的条件: A、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 B、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C、满足以上条件的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3、运用简易注销只需要提交相关申请表,但是需要全体投资人签订承诺书,也就是文件中所说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全体投资人需要承诺相关的债权债务已经清算完毕,工资、社保、税金也已经全部清算完毕,如果出现作出不实承诺的,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4、也就是说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如果出现虚假承诺的,全体投资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个部就不适用所谓有限公司的问题了,对于合法经营,而资不抵债或没有资产的公司来说,简易注销就是一个坑,这个政策要慎用。 5、建议还是走一般注销的流程,先向税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提供相关账本、记账凭证、完税凭证、成立清算小组,清算相关的债权债务、工资、社保税金等,支付相关清算费用,虽然耗时比较长,手续比较麻烦,但也解决了后顾之忧。 6、如果自己没有时间,或者实在不懂这些相关的流程程序等,可以找当地的事务所来处理,只需花费一定的费用即可,按照清算结果来补缴税金等就可以了。他们熟知流程和手续,业务也比较熟练,时间也不会太久。 希望对你有用,关注、留言、交流,谢谢!
请问,江西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如何做?
、公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4号令《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二、公示主体 每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内资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截至2014年2月28日,企业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三、公示时间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应当自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八)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九)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五、即时信息公示内容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