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的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2、适用简易注销的条件:
A、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
B、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C、满足以上条件的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3、运用简易注销只需要提交相关申请表,但是需要全体投资人签订承诺书,也就是文件中所说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全体投资人需要承诺相关的债权债务已经清算完毕,工资、社保、税金也已经全部清算完毕,如果出现作出不实承诺的,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4、也就是说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如果出现虚假承诺的,全体投资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个部就不适用所谓有限公司的问题了,对于合法经营,而资不抵债或没有资产的公司来说,简易注销就是一个坑,这个政策要慎用。
5、建议还是走一般注销的流程,先向税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提供相关账本、记账凭证、完税凭证、成立清算小组,清算相关的债权债务、工资、社保税金等,支付相关清算费用,虽然耗时比较长,手续比较麻烦,但也解决了后顾之忧。
6、如果自己没有时间,或者实在不懂这些相关的流程程序等,可以找当地的事务所来处理,只需花费一定的费用即可,按照清算结果来补缴税金等就可以了。他们熟知流程和手续,业务也比较熟练,时间也不会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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