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名称申报服务流程及咨询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关注:142

服务对象依法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管理的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 受理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接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方式:网上受理或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受理 办理时限 (1)登记机关受理:3个工作日;(2)办理:自接到下级登记机关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审批结果:对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提交完成的企业名称予以保留 结果送达 在线查询
通办范围:全国
监督和投诉渠道:网上公众留言: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
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系统维护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及时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业务咨询电话010-82260786, 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785(咨询时间8:30-11:30,13:30-16:30)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10-11616611,(咨询时间9:00-11:30,13:30-16:30)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21-64220000-5446,(咨询时间9:00-11:30,13:30-16:30)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571-89761022,(咨询时间9:00-11:30,14:00-17:00)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27-88701954、88701967,(咨询时间9:00-11:30,14:00-17: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71-5595527、5595529,(咨询时间9:00-11:30,13:30-16:30)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898-65221600,(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30)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3-63717029,(咨询时间9:00-11:30,14:00-17:00)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851-86987223,(咨询时间9:00-11:30,13:30-16:30)

办理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1.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需报国务院批准。
2.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已经登记的企业法人,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除有投资关系外,前款企业名称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
3.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已经登记的跨5个以上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综合经营的企业法人,投资设立3个以上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同时各公司的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门类,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除有投资关系外,该企业名称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同一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前款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除有投资关系外,还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

申请材料:

1.《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存在投资关系或授权关系的,提交投资关系或授权关系证明文件。
3.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说明:
一、到企业登记机关现场办理企业名称登记申请
1、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服务栏目-登记注册(http://zwfw.samr.gov.cn/)查找、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材料包括1份纸质申请书原件;涉及投资关系或授权关系企业需提交1份纸质投资关系或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涉及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1份纸质全体投资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通过在线申报方式办理企业名称登记申请
1、涉及投资关系或授权关系企业名称申请的,需上传投资关系或授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一份;
2、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的,需上传全体投资人资格证明复印的扫描件(PDF格式)一份。
申请流程:点击查看

常见问题:

(一)企业如何咨询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申报相关事宜?
1、电话咨咨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业务咨询电话:010-82260786
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785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业务咨询电话:010-11616611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业务咨询电话:021-64220000-5446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业务咨询电话:0571-89761022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业务咨询电话:027-88701954、88701967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业务咨询电话:0771-5595527、5595529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业务咨询电话:0898-65221600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业务咨询电话:023-63717029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业务咨询电话:0851-86987223
2、网上咨询:http://www.samr.gov.cn/-“互动”-“公众留言”栏目;
3、信函咨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
4、现场咨询: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层B岛。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2层政务服务大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1层企业办事大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3号政务服务大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1层市场监管局窗口。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1层办事大厅。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二)企业名称网上登记告知书已经提交登记机关,如何再查看业务登记号?
登录总局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在申请列表中点击打印按钮,显示对应的电子告知书内容,包括业务登记号。
 (三) 自主申报承诺书具体内容是什么?
       参考示例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
      XXXX(此处填写现企业名称)现申请变更名称为XXXX(此处填写申报的企业名称)。名称变更后,本企业将规范使用企业名称,不误导社会公众,不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商标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自愿承担因企业名称争议或者其他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因企业名称与他人企业名称近似等原因,与其他企业名称产生争议,或者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利,本企业自愿服从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变更企业名称等处理决定。
      依据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申报的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企业登记后不再符合第十九条关于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规定(即本企业不再满足“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条件)时,及时主动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如因未及时变更名称而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纠正本企业名称的,本企业自愿服从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决定,承担本企业名称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本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后果和法律责任。



                                                                                                                                      (自主申报承诺书由本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申报服务系统入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申报服务系统入口

本系统自2019年6月24日起,更新了实名认证功能。以自然人身份办理用户注册、企业名称申报时,代理人和投资人均需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用户实名注册并同意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及有效期设置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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