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亦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日清讲和条约),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1]给日本;此时开始至1945年以前,由于台湾受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人进入大陆地区,是以"日本人"的身份进入,亦有少部分归化持有中华民国护照。
1945年之后两岸同属中华民国政府统治,往来之间不需持有证件。1949年之后,两岸由于国共内战等因素分隔,之后中断交流近40年。
1987年台湾解除戒严,重新开放大陆探亲,仍视两岸为一个中国,不接受台湾人民持"中华民国护照"进入大陆。故由大陆地区公安部发行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台湾人士进出大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