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兴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执法单位。承担本行政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宏观质量、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化,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兴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执法单位。承担本行政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宏观质量、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等26项职能职责。
全局设有19个内设机构、13个派出机构及1个所属事业单位;共有在职人员1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