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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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文字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后勤服务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负责扶贫工作、督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

联系电话:0773-6222239

综合协调应急管理股

依法依规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协调动机制。负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统筹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战略、综合性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市场环境评价。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承办兴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73-6220235

法规股

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核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773-6216570

综合执法股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案和反垄断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县性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协调各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依据授权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有关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

联系电话:0773-6218969

行政审批股

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承担、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承担机关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推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组织开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调查研究,依法依规拟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

联系电话:0773-6226839

公平交易股

负责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兴安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实施消费环境建设的制度措施。开展市场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联系电话:0773-6221182

质量计量和认证股

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和规划、品牌建设的政策。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兴安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全县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推动参与认证、检验检测的国际或区域性组织交流与合作活动。

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依法查处计量、质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相关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773-6218939

食品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负责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负责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食品安全监督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联系电话:0773-6228998

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负责学校、单位食堂、大型饭店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指导各所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773-6225883

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授权承担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依法承担食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许可工作。组织食盐生产和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0773-6222109

十一种设备安全监察

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公布特种设备安全及能效状况信息。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联系电话:0773-6218938

十二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股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全县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作。负责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及普及工作。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兴安县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研究提出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专利执法工作,承担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商标执法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联系电话:0773-6216783

(十三)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掌握分析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饮片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包装材料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实施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负责药品广告监测负责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实施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0773-6220772

十四人事财务股

负责部门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承担部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部门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联系电话:0773-6220719

办公地址:兴安县兴安镇双灵路45

负责人:陈林

联系电话:0773-6222239

邮箱:xascjgj@guilin.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兴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执法单位。承担本行政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宏观质量、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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