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概算填报(立项建议)申报说明
一.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人创建项目并编辑概算报表说明提交,提交至单位,单位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提交至科技部,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正式上报纸件。
当单位管理员撤报后,需要项目申报人重新填报概算报表和说明进行提交。
1.1单位管理员
单位管理员账号需要从项目申报中心注册,创建本单位用户。将项目申报人提交到单位管理员的项目继续向上提交,如果审核通过,则该数据状态为已提交至科技部,如果审核失败,则需要退回给项目申报人重新填报概算。
1.2项目申报人
项目申报人需要登录概算填报系统,创建项目,通过编辑报表和说明完成操作,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单位,直至状态为已提交至科技部后可从系统中打印正式纸件。
二.操作说明
2.1单位管理员
2.1.1登录
课题单位管理员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注册单位信息。获取单位管理员的用户名、密码以及相应权限。
2.1.2数据提交
需要等待项目申报人将电子数据提交至单位管理员。
2.1.3状态查看
查看项目申报人提交的概算填报数据,审核通过后,在状态界面提交至科技部。
2.1.4数据撤报
图2.1-1 数据撤报
当概算填报数据提交至单位,单位管理员在状态界面可对本单位课题做撤报操作。
2.2课题申报人
2.2.1项目创建
图2.2-1 项目创建
项目申报人点击“新增项目”,输入项目编号,项目单位和项目名称进行保存即可。
2.2.2数据编辑
图2.2-2 编辑报表
图2.2-3 编辑说明
项目申报人登录概算填报系统,点击状态页面的“课题编号”,进入概算报表编辑界面。
分别编辑“概算报表”和“概算说明”,进行数据审核。
2.2.3数据审核
图2.2-4数据审核
审核通过后,返回状态页面提交数据。
2.2.4数据打印
图2.2-5 数据打印
数据提交科技部后,点击“预算报表及说明打印”可以打印正式纸件,数据未提交可以打印非上报报表。
2.2.5数据撤报
图2.3-5数据撤报
数据提交后想要修改内容,需要在“系统功能”下“请求撤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