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海关管理企业年度报告目前正在报送中中,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和简政放权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的要求,自2017年度年报开始,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相关个体工商户也不适用纸质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从2018年度开始,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流程如下:
1海关年报流程
第一步:进入上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录”
上海企业年报网上公示系统入口网址:http://www.95ye.com/shop/9668.html
第二步:进入首页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选择所在省份【上海】后,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
第三步:企业填写海关年报或公示其他信息需要采用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登陆方式:
1、采用法人一证通登陆。
点击查看》》》法人一证通办理流程 http://www.95ye.com/article/5720.html
2、电子营业执照登陆。
第四步:登录后,点击左上角“年度报告填写”。
公示系统中新增了“报关信息”这个填报模块,为海关年报填报入口。
填写完成后保存,然后进“预览并公示”中进行提交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增的海关年报事项将不对外公示,企业可以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公示平台查询年报状态,对于年报异常或数据异常的应第一时间反馈处理。
点击进入》》》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公示平台
95商服网(原:中国政务服务网)提示:以上流程同样适合上海 黄浦区 徐汇区 长宁区 静安区 普陀区 虹口区杨浦区 浦东新区 闵行区 宝山区 嘉定区 金山区 松江区 青浦区 奉贤区 崇明区等!
2海关年报申报补充说明
关于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确保企业顺利年报,经与海关总署沟通协调,结合部分地区反映的情况与问题,现就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业务规则的补充说明
(一)鉴于部分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在“多报合一”改革实施前已向海关提交了减免税货物使用信息,为确保年报数据的统一性,现研究决定,《工商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中的减免税企业名单暂不执行。
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2017年度继续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减免税申报系统向海关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自2018年度起,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上述内容总局将会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公告)。
(二)海关年报事项中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增加“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选项供企业选填。
二、关于信息化相关文件的补充说明
(一)关于原型的说明
1、关于登录方式,“多报合一”的填报应当按照原有登录方式进行登录,如“工商联络员登记”、“电子营业执照”等,不包括“报关人员”。
2、在2017年度年报中,企业不填报海关减免税监管货物信息,相应的填报页面不在2017年度填报期间显示。
2、“多报合一”年报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应当填写“无”。
3、关于年报报告模板下载,应当按照“多报合一”年报文书增加相应模板。
4、关于“特殊贸易区域”的选项只显示本省的贸易区域供企业选择,其他省份的贸易区域不显示。如果本省没有特殊贸易区域则默认为“非特殊贸易区域”,不用企业选择。
5、关于年报预览功能,预览内容应包含“多报合一”年报的所有内容。
6、“年度是否开展内外部审计”选项为“内审”、“外审”,打印预览中应当根据企业填报内容显示内审或外审,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一个或多个,并在预览中以列表形式显示。
7、网页原型中“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指标项名称调整为“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或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
(二)关于数据标准的说明
1、在代码CW10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中,增加代码项“6”表示 “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调整后代码如下表所示 :
代码 |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或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 |
说明 |
1 |
电子商务企业 |
|
2 |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
|
3 |
物流企业 |
|
4 |
支付企业 |
|
5 |
监管场所运营人 |
|
6 |
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 |
新增 |
2、“多报合一”年报中报关信息的修改记录不在公示系统中展示,原有工商年报中企业选择不公示的指标项展示形式如下表:
序号 |
修改事项 |
修改前 |
修改后 |
修改时间 |
1 |
具体修改事项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xxxx年x月x日 |
(三)关于“多报合一”数据汇总结构及海关管理企业名单下载说明
1、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的汇总结构如下:
指标项名称 |
字段名 |
数据类型及格式 |
代码标识符 |
数据元标识符 |
备注 |
填报范围 |
||||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 |
CROSSBORDERTRADEFLAGS |
VARCHAR2(10) |
CW10 |
可多选,“|”分割 |
公司 |
非公司 |
2、关于减免税申请人名单
减免税申请人名单(报关单位)和减免税申请人名单(非报关单位)在2017年度年报中不使用。
3、关于海关管理企业名单表(CUSTOM_MATCH_GS)
下载海关管理企业名单表后可以在表中新增年度指标项,以区分不同年度的海关管理企业名单。
4、关于增加数据汇总结构中的指标项
在《数据中心数据汇总结构规范-省局海关v1.1》的五个表格(企业年报海关注册信息、农专年报海关注册信息、个体年报海关注册信息、企业外部审计情况、农专外部审计情况)中,每一个表格增加以下指标项:
指标项名称 |
字段名 |
数据类型及格式 |
代码标识符 |
数据元标识符 |
数据汇总单位 |
S_EXT_FROMNODE |
VARCHAR2(6) |
||
数据汇总时间 |
S_EXT_DATATIME |
TIMESTAMP |
|
3海关年报填写常见问题
1、年报信息填报不准确的,可以修改吗?
允许修改。2018年8月31日以后修改功能关闭。且系统会保留修改痕迹,社会公众查看年报时,可以看到修改记录,会发现企业曾经填报错误,修改时间是当年的年报截至日期之前,这一点跟以往海关年报有很大区别,以前海关年报审批通过后修改都一般都需要通过海关现场的,部分地区可以接受重新发送,不过过去的就过去了。
在此关务小二建议大家认真填写,小心驶得万年船嘛!尽量不要频繁修改,因为你们客户看到了,会觉得你们很不靠谱是不是?
2、对填报的信息有无时效要求?
企业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引文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3、涉及金额信息对单位有什么要求?
本报告书填报中涉及到金额信息项的以万元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4、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这一栏怎么填?
股东(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报告年度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的币种与注册资本一致;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
5、企业资产状况信息怎么填?
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6、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具体指什么?
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指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企业控股情况指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
7、参保各险种人数具体指什么?
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3上海企业海关年报报送咨询电话
如对海关企业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海关办公室联系
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3号;
邮编:200002;
电话:021-68890000;
传真:021-63234284;
电子邮箱:shhg_gwgk@customs.gov.cn)
上海海关官网:http://shanghai.customs.gov.cn/shanghai_customs/index/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