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常见问题答疑汇总

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常见问题答疑汇总

72412018-06-21 09:15  中国政务服务网

一、什么是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是投资项目的唯一身份标识,跟随项目建设全周期使用。

项目单位凭项目代码申报相关审批事项。

各相关部门接收申报材料时,首先需校核验证项目代码是否有效,并将审批、监管(处罚)等信息通过项目代码归集至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二、项目代码的含义

项目代码包含28位,代码格式为:年份代码-地区代码-行业代码-项目类型代码-流水号-子项目流水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其中前24位为国家统一要求的代码规范,末4位子项目流水号为省级自编码,使用国家投资项目相关业务系统(如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填报项目代码时,需去掉末4位。

项目代码每部分的含义如下。

1、年份代码:以项目申报后通过预审的年份为准。

2、地区代码:由省、市(县)负责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以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建设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为准。其中,对于建设地点超出市级行政区划的,如飞地建设项目、港澳台建设项目、海外建设项目,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所属地方的行政区划代码为准。由国家有关部委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的部门代码为准。

3、行业代码:以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准,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二级行业代码(两位数字)。

4、项目类型代码:以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所属类型为准

(1)审批类项目为01;

(2)核准类项目为02;

(3)备案类项目为03;

5、流水号:根据申报顺序按序分配,每年起始编号重置为1。

6、子项目流水号:根据子项目顺序按序分配,子项目流水号起始编号为001,主项目该流水号设置为000。

三、项目赋码规则

项目单位按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在相应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进行项目登记(详细操作见下文第七至九点),经相关审批、核准、备案机关预审通过后,获取项目代码。

总体上,省、市、县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初审机关预审赋码(初审赋码规则),国家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终审机关预审赋码(终审赋码规则)。具体规则如下:

1、省级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建设的由省级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通过省级平台登记赋码。

2、由市、县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含审核转报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通过市、县级平台登记赋码。

3、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通过中央平台登记赋码。

四、如何访问平台

省级平台访问地址为tzxm.zjzwfw.gov.cn,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www.zjzwfw.gov.cn)的投资项目模块访问,如图1。

图 1 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模块图示

市、县级平台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各地首页的投资项目模块访问,或者通过省级平台首页页面底部的各地平台链接访问。

中央平台访问地址为www.tzxm.gov.cn。

五、如何注册用户

省级平台和市、县级平台用户统一通过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注册,需提供法人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等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政务服务网新手指南(http://www.zjzwfw.gov.cn/col/col43359/index.html)第三条“怎么样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400-888-4636。

中央平台点击首页右上角“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如有问题,请咨询010-68505187。

六、如何登录平台

通过平台首页右上角的“用户中心”项目单位用户选择“项目单位登录”,输入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账号登录,登录后可开展项目登记、项目报批、信息报备等业务;政府部门用户选择“政府用户登录”,输入政府用户账号后,再点击“浙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模块完成登录,如图2。登录后可进行项目接件、办理信息反馈、项目查询等操作。政府部门用户需要在政务外网环境访问,账号已由政务服务网统一分配。

图2投资项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模块示意

市、县级平台和中央平台请访问相应的网站登录。

七、新项目如何申请项目代码

省级平台通过“项目登记”栏目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访问省级平台首页(tzxm.zjzwfw.gov.cn);

2、在“项目登记”栏目,点击相应的类别进行登记,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请选择审批类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内请选择核准类登记,其他项目请选择备案类登记,如图3;

图 3 项目登记栏目图示

3、审批类登记和核准类登记,先跳转到政务服务网登录页面输入账户信息登录;登录成功后自动跳转到项目登记页面,按照引导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信息表》、《企业信息表》和《联系人信息表》,最后获取短信验证码(短信将自动发送至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确认并提交;

4、备案类登记,项目登记赋码和项目备案两个环节合并为项目备案环节,其中基本建设项目转到“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备案,技术改造转到“浙江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管理系统”备案,如图4;上述两个系统需要分别注册账号登录;

图 4 备案类项目登记图示

5、审批类登记和核准类登记,等待预审机关预审通过后,平台以短信告知预审结果和项目代码信息;项目单位用户也可以登录平台,在“我的项目”下查看项目代码。

短信自动发送给项目登记时填写的负责人、联系人手机,预审通过的短信内容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您的项目名称为xxx的项目已通过预审,项目代码为xxx,请打印项目登记单并携此代码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6、备案类登记,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备案通过的项目,通过项目登记单或备案通知书获取项目代码信息; 由“浙江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管理系统”备案通过的项目,通过备案通知书获取项目代码信息。

市、县级平台和中央平台登记赋码流程请访问相应的网站了解。

八、子项目如何申请项目代码

通过省级平台进行子项目登记时,审批类和核准类登记在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时需选择当前用户已完成登记赋码的项目作为主项目,如图5,项目预审通过后,子项目代码前24位与主项目代码一致,后四位按子项目登记顺序,从-0001开始逐一递增。

图 5 子项目登记图示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和“浙江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管理系统”暂不支持子项目的登记赋码。

市、县级平台登记赋码流程请访问相应的网站了解。

九、在批在建项目如何补码

省级平台在批在建项目补码流程如下:

1、审批类和核准类项目的补码过程与新项目的登记赋码过程相同;

2、备案类项目的补码过程分两种情况,其中基本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用户或者地方发改部门初审用户登录“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后,通过“项目补码”栏目进行补码,如图6;技术改造项目暂由地方经信部门联系“浙江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管理系统”运维工程师手工补码,联系电话:0571-87057710。

图 6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补码栏目图示

市、县级平台和中央平台登记赋码流程请访问相应的网站了解。

十、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何变更

项目完成登记赋码后,随着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程的推进,当项目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应通过平台变更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确保数据的时新性和准确性。

原则上预审机关或项目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申报或行政机关审批许可的内容,变更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项目类型、建设地点、国标行业的大类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登记赋码。

变更的权限和具体操作方式请咨询当地平台。

十一、如何打印项目登记单

项目获取项目代码后,登录平台打印项目登记单,凭登记单到各部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审批类项目登记单样式如图7,核准类和备案类项目的登记单具体样式略有不同。

图7审批类项目登记单样式

1、在省级平台登记的审批类和核准类项目,获取项目代码后,在平台首页打印项目登记单(需登录平台),如图8。

图 8 省级平台项目登记单打印

2、在“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单位登录系统后,在项目列表的操作栏中,打印项目登记单,如图9。

图 9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项目登记单打印

3、在 “浙江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管理系统”备案的项目,暂未提供项目登记单打印功能。

十二、如何在线申报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项目单位获取项目代码后,通过平台在线申报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以省级平台为例,申报流程如下:

1、访问省级平台首页(tzxm.zjzwfw.gov.cn);

2、在“项目报批”栏目,点击相应的类别进行申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请选择审批类申报,企业投资项目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内请选择核准类申报,其他项目请选择备案类申报,如图10;

图 10项目报批栏目图示

3、跳转到登录页面,用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登录后自动转到“项目审批事项申报页面”,用户可根据项目阶段、管理部门分类浏览相关审批事项,点击“办事指南”查阅相关说明,以核准类申报为例,项目审批事项申报页面如图11。

图11核准类项目审批事项申报界面

4、点击“开始申报”按钮,转到事项对应的审批系统申报页面(已与政务服务网实现统一用户认证的系统,不需要二次登录;未与政务服务网实现统一用户认证的系统,需要二次登录)。审批系统包括政务服务网统建系统、部门自建系统等;不同的系统申报形式不同,但申报流程类似。以省级政务服务网统建系统为例,在《申报材料电子受理单》(如图12)中,确认“是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选项为“是”,填写项目代码,点击“同步项目信息”,由系统自动对项目代码进行校核验证,通过后提交其他材料;若无项目代码,需前往平台先登记赋码。“开始申报”按钮为灰色的事项,暂时无法通过平台在线办理,请咨询事项所属厅局获取在线办理地址。

图 12 申报材料电子受理单图示

向市、县级部门申报的审批事项,请通过市、县级平台申报,流程请访问相应的网站了解。

向中央部门申报的审批事项,请通过中央平台申报,流程请访问相应的网站了解。

十三、审核转送(转报)事项如何同步到省级平台

如果行政相对人(申请人)直接向终审机关申报,则不需要审核转报(转送)。但是,我国不少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往往需要逐级上报,如中型水库项目建议书审批,通常不是项目单位直接向省发改部门申报,而是项目单位先向县级发改部门报,县级发改部门再向省级发改部门报(由于市县同权,县级不需要向市级报),这里项目单位向县级发改部门申报即属于审核转报事项,而县级发改部门经过初审后需要再向省级发改部门申报。

市县部门向省级部门申报审核转送(转报)事项时,申报流程如下:

1、各市县部门将相关的审核转送(转报)事项纳入权力事项库,并且勾选为投资项目事项(具体操作详见第十八点说明);

2、项目单位通过市县级平台申报相应的审核转送(转报)事项,例如“政府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市县部门办理的初审信息将自动同步给省级平台;

3、市县部门初审通过后,再通过省级平台申报对应的审批事项(具体操作详见第十二点说明),例如“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省级部门办理的审批信息将自动同步至省级平台。

十四、如何实现在线联合审批和协同监管

总体上,平台通过顶层设计,制订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改造各部门的审批和监管业务系统,通过应用项目代码校核验证,实现各审批和监管系统与平台的对接,从而把投资项目全过程的串联、并联审批和监管事项统一到平台,实现在线联合审批和协同监管。具体分以下几类情况办理:

(一)政务网统建系统及部门自建的开放系统。项目单位按第十二点在平台向各部门统一申报审批事项并通过校核验证,各部门接件后进入各自的审批系统同时开展审批业务,办理的节点信息以及办结时上传的批复文件将按照规范标准自动同步至平台。市、县平台采用相同的方式归集横向各部门办理信息,再将数据自动同步至省级平台。项目的相关审批监管信息在平台汇总公示,从而在信息共享中实现在线联合审批和监管。以省级平台为例,图13为投资项目审批监管信息汇总表。

图 13 投资项目审批监管信息汇总表

如果各部门在审批系统上为项目单位代办申报的,同样需要输入项目代码,由系统自动对项目代码进行校核验证。

(二)部署于内部局域网的部门自建系统。如果政府部门的审批系统部署在内部局域网,无法实现数据与平台自动同步,其在接收项目单位申报材料时,也应该通过项目代码进行校核验证。如果项目单位无法提供项目登记单,可以通过政府部门用户登录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查询栏目检索项目代码,若能获得查询结果,则说明项目代码有效;若无查询结果,则说明项目代码无效,如图14。如获得查询结果可进一步点击项目名称,查看项目基本信息和相关事项办理信息。

图14登录平台校核验证项目代码

部门局域网办理的信息,如果无法自动同步至平台的,可通过平台(政府部门用户)录入事项办理信息,主要是接件、受理、办结等环节信息,并通过“拟办事项提示”“提示信息查看”栏目进行部门间交流沟通、协商协调和公文办理,如图15。录入的办理信息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信息汇总表中公示。

图15项目接件、拟办事项提示、提示信息查看等功能示意

十五、如何查询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办理进度

通过省级平台申报的审批事项办理进度查询方式如下:

登录省级平台,在“我的项目”下点击项目名称,跳转到新页面后点击“办理信息”标签页,查询事项办理进度(由于存在与各部门业务系统数据交换等环节,查询结果滞后实际进展10分钟左右)。

通过市、县级平台和中央平台申报的审批事项办理进度请访问相应网站查询。

十六、备案项目如何应用项目代码校核验证

通过“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和“浙江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管理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数据暂时没有落地在各市县平台,各地平台可以通过调用省级平台提供的服务接口,支持当地各部门对备案项目的代码进行校核验证。接口说明请查阅:http://115.29.2.174:8081/(互联网)和http://59.202.28.250:8081/(政务外网)

后续省级平台将通过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平台将备案项目数据下发到各市县平台(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十七、通过垂直系统办理的信息如何归集至平台

市县各部门通过省级垂直系统办理的审批事项,应跟省级部门沟通确认事项办件信息与平台的对接情况。以省国土厅“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管理信息系统”为例,需当地国土部门向省国土厅提出办件信息自动同步的需求并告知事项编码,经省厅同意后,有省厅负责实施,实现办件信息自动同步至省级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级平台再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下发到各实现平台(数据下发的工作正在推进中)。

十八、哪些事项需要纳入平台

全省各地各部门所有纳入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的投资项目,从登记赋码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凡需政府部门签字盖印的审批、监管事项(包括审核、转报、转送)都应纳入审批监管平台,即各地发改局、经信局、民宗局、公安(消防)局、民政局、移民办、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计局、审计局、安监局、人防办、文物局、档案局、气象局,以及当地交警、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投资项目审批监管事项都应纳入平台。

纳入平台的事项需要在权力事项库管理系统中,勾选为投资项目事项,才能将该事项的办件信息自动归集至平台。权力事项管理系统需在政务外网环境访问,勾选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地址为http://guser.zjzwfw.gov.cn,用户名为qlsx,密码咨询各地各部门信息化管理人员,点击“权力事项”进入系统;

2、点击“部门事项维护”,在显示的事项清单中选中相应事项,点击修改,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将“是否属于投资性项目事项”勾选为“是”,如图16;

图16勾选投资项目事项

3、修改完成后,点击左上角“保存修改”,最后点击上方“请先保存完成后,再点击此处推送”,选择确定,推送成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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