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含编〔2020〕30号文件,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医疗保障结算中心、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县药品器械采购服务中心),分别为县医疗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部门名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生育)保险各项政策规定;
2.负责全县医保协议医药单位的评估、准入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定点协议医药机构进行稽核;
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参保群众的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全县城镇职工的参保登记和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及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
7.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负责实施全县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工作;
8.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9.负责医保经办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
10.负责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的招投标工作;
11.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含山县昭关大厦一、二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负责人:谷宏斌
联系方式:0555-4310886